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食品、特种设备、计量)
发布时间:2024-01-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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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做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要求,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梳理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现将食品、特种设备、计量等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类别公布如下:
附件:
(主动公开)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