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关于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为导向,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晋宁区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为指导,依法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最终形成了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将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晋宁区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收集基础资料;
2.界定禁止开垦陡坡地界线范围;
3.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并建立矢量数据库;
4.外业复核;
5.编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报告。
二、划定成果
主要包括附图、附表、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矢量数据以及成果报告。
晋宁区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25647.61hm2,划定图斑615个,共涉及晋宁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林地、草地、裸土地图斑3600个。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如下表1。
表1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序号 | 乡镇名称 |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hm2) | 国土面积(hm2) | 备注 |
1 | 昆阳街道办事处 | 1154.59 | 122070.52 | |
2 | 宝峰街道办事处 | 4229.67 | 15215.99 | |
3 | 晋城街道办事处 | 3425.56 | 25347.42 | |
4 | 二街镇 | 4317.74 | 16386.51 | |
5 | 上蒜镇 | 1752.28 | 12110.42 | |
6 | 六街镇 | 1166.03 | 11131.64 | |
7 | 双河彝族乡 | 4180.84 | 15545.09 | |
8 | 夕阳彝族乡 | 5304.05 | 16025.89 |
三、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晋宁区水务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871-67800879。
附件:1.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2.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空间分布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晋宁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