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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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财政预算,面对经济下行及税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迎难而上、顶压奋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一)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31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37,700万元的101.9%,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4.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8.2%;非税收入完成19,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9%。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99,174万元,收入合计439,49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2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255,000万元的106.4%,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8%。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168,276万元,支出合计439,491万元。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受上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基数较低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可支配财力并未得到有效增加,相应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16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2,403万元的96.2%,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3%。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61,528万元,收入合计92,69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93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44,684万元的100.6%,较上年决算数下降50.1%。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年终结余等47,763万元,支出合计92,694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成交量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减少土地成本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表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81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4,810万元的100%,较上年决算数下降3.6%。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8万元,收入合计4,81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7万元的100%,较上年决算数下降74.1%。加调出资金、年终结转4,811万元,支出合计4,818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属国有企业实际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来安排支出。
(四)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政府债务年末余额703,4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87,8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15,555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内。(详见附表十三、附表十四)
2.预备费使用情况。预备费支出410万元,安排拨付部分隔离酒店隔离费用及抗旱应急救灾所需经费。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详见《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23年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落实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意见,按照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多措并举狠抓收支预算管理、不遗余力保障重点支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
(一)聚焦企业、精准发力,抓牢财源稳根基
一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秉持“良心三问”,积极洽谈联络,跟踪服务好对接企业,为企业“巡诊把脉”,挖掘招商潜力,争取更多项目落地见效,为壮大晋宁经济寻求新的增长点。
二是大力扶持产业发展。树牢“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的理念,用好用足财政政策,优化产业类资金配置,累计拨付企业扶持资金2,731万元。
三是重点突出招商实效。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5万元,结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外资、项目,形成内外合力,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巩固提升地方经济产业发展。
四是有效落实金融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昆易贷”“财园助企贷”等财政金融政策,引导银行积极参与,推动园区、银行、企业间精准对接,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撬动银行信贷有效投放,推动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全年累计发放贷款41户,合计17,877万元;支付财政贴息55万元。
(二)真抓实干、全力争取,抓实收入添财力
一是强化联动挖潜谋增。进一步强化财税协调机制,做到征收部门早沟通、任务早下达、目标早明确、财政早预算,完善“线上+线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收入调度。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调查和分析,积极查找新增、潜在税源。
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运用收入项目审核,收费票据管理,收费资金收缴为核心的征管制度,多措并举督促各执收单位应收尽收,足额上缴,助力非税收入管理提质增效。
三是积极争资促保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竭尽所能争取库款调度,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支持,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三)民生优先、持续加力,全面统筹保重点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需求得到足额保障,稳住民生“基本盘”。制定《昆明市晋宁区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科学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按月分析财政运行情况,动态监测“三保”财力保障、支出以及库款保障情况,提高“三保”支出预判预警能力,确保不发生“三保”支出风险,全年保障“三保”支出158,228万元。
二是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拨付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资金10,396万元,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投入1,830万元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提标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57,804万元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5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沿滇产业转型,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投入155万元防汛抗旱资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15,981万元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全区依法治区、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提升民众安全感、幸福感。
(四)突出重点、严守底线,防控并举保安全
一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年度化债目标任务,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前置审核力度,强化政策研判和制度管控,督促各部门树牢红线意识,依法依规开展投融资工作,2023年,通过债管委资金前置审核的项目共39个,涉及资金269,550万元。编制《昆明市晋宁区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总体方案》,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是加大执行监控管理。严格监控库款余额,积极向市级申请资金调度,一方面确保完成年初预算支出任务及新增政策中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任务;另一方面确保工资按时发放、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有力推进。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动预算执行监督系统按时上线运行。
三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七进”方式,重点针对中老年人、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筛选经营范围涉及“投资、融资、信息咨询、投资理财、代理”等具有敏感字眼的类金融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商业集聚区开展“清街扫楼”非法集资检查排查工作,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务实创新、推动落实,强化服务提效能
一是着力提质增效,强化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以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为契机,紧咬9个方面目标任务,健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高质量完成晋宁区8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工作。通过第二、三批财政所验收,持续推进乡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规范财务核算和内部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不断夯实乡镇(街道)财政基础工作。
二是着力精准高效,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实现票据的申领、发放、使用全部通过线上进行,执收单位、代收银行和财政部门之间收缴信息实现实时传递和共享。在传统商业银行柜面缴费基础上,开通线上、线下全渠道缴款,全面支持通过第三方支付、银行APP、网上银行缴费,实现跨地域、跨渠道自由缴款,最大限度方便缴款人。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全面进入电子化管理新阶段。
三是着力行为规范,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发布《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规范性、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加强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等7个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着力大胆创新,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印发《关于建立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的意见(试行)》(晋办通〔2023〕5号),合理保护和支持国企大胆改革创新,主动助推企业松绑前行。顺利完成国资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选聘1名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和1名专业律师担任国资公司外部董事,优化了董事会结构。
回顾2023年,晋宁财政形势异常严峻,风险挑战超乎寻常,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力增长不及预期,刚性支出压力不减,支出趋于谨慎,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区上下齐心戮力,克难奋进,全力以赴守住了风险底线,切实兜牢了“三保”底线。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牢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处于高峰期,各类债务偿还过度依赖财政,保障重点支出面临巨大压力,财政收支“紧平衡”特征仍然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
三、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两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为晋宁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破基数,坚持量力而行。按照“项目跟着政策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坚持“先谋事、再谈钱”,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以区委决策部署为导向,以政府当年可用财力为基础,根据资金实际需求、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统筹核定预算。
二是控执行,坚持统筹兼顾。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严控制编外人员经费预算,坚持源头管理,统筹各项资金来源,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合理安排预算。
三是保重点,坚持收支平衡。按照“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按照保“三保”、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保特别重大民生项目顺序安排预算,将有限的财力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四是提绩效,坚持绩效管理。完善年度预算安排与人大审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机制,构建“谁使用、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使用机制,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2024年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4,526万元,增长目标为3%。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40,709万元,收入合计385,2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9,033万元,其中:区本级安排支出预算222,054万元、乡级安排支出预算30,93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46,044万元。加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等86,202万元,支出合计385,235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表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03,046万元,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89,219万元,收入合计292,26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131,644万元,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160,621万元,支出合计292,265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表十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3,144万元,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8万元,收入合计3,15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8万元,加调出资金3,144万元,支出合计3,152万元。收支平衡。
4.其他报告事项。“三保”支出预算177,052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8,710万元、保运转支出10,208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8,134万元。(详见附表十五)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区财政局已将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区级正常运转。
(三)2024年预算编制政策变动及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做好编外人员规范管理。落实上级要求,在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实名制管理的基础上,控实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规范薪资标准。通过精细化、数字化管理,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开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控制财政支出成本。
2.2024年支出安排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支持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教育、卫生健康、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57,735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资金,全力支持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完善对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等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等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效大学生就业创业,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
不断夯实农业基石。安排20,892万元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滇池保护治理等重点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培育和壮大地区特色农业产业。
保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安排972万元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高原湖泊治理、污水处理、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落实生态问题整改要求,推进滇池沿岸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滇池沿岸美丽村庄试点示范项目,为晋宁区滇池沿岸产业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促进教育文旅发展。安排59,139万元教育资金,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安排2,402万元文化旅游资金,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
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30,222万元医疗卫生健康资金,完善卫生领域投入机制,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推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区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必须看清形势、把握定位,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较多等问题,财税部门将增强信心和底气,全面谋划、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更稳健、业务管理更精准、风险防范更有利的“三大目标”,贯彻不折不扣、雷厉风行、求真务实、敢作善为四个“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聚力组织收入,实现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千方百计做好增收挖潜。一以贯之抓好税收组织,发挥全区“一盘棋”合力,加强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压实税收组织工作责任,健全财税收入协同共治机制,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协税护税网络,加强税源排查,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加大清缴欠税、零散税收的征管力度,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有质量。抓好非税收入组织,认真做好税费欠费清理,坚持票款同行,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二是细致谨慎把握政策取向。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适度加力积极的财政政策,准确把握2024年经济工作的政策取向,用好财政政策空间,统筹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认真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做好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等工作,激发主体市场活力,用财政收入“减法”换企业效益“加法”与市场活力“乘法”。用足用活金融工具和财政贴息政策,引导撬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源支持产业发展。
三是积极主动争取上位指导。充分发扬“争、抢、拼”精神,深入研究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政策方向、资金投向,找准与晋宁区发展的结合点,有针对性的拓宽资金争取渠道;加强与省、市各对口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省、市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方向和计划,主动汇报晋宁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当下困难、发展前景等,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聚力控支提质,突出财政资金保障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落实精准发力。坚持“严”和“紧”的总基调不放松,贯彻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预算总量控制,严肃预算刚性约束。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减少非必要的购买服务项目,控制编外聘用人员经费规模。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统筹财力,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从严从紧控制新增支出,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库款管理水平,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重大民生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合理规划专款支出进度,按照收入完成进度相应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有预算也要紧支出、缓支出。严控预算追加,除应急救灾等必要支出外,执行中原则上不支持出台新增当年支出的政策。
(三)聚力风控管理,促进财政安全运行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坚持“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的原则,始终把不得新增隐性债务作为工作红线,清理各类债务结构、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相应化解措施偿还债务,及时关注潜在的风险隐患,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加强风险研判和应对,强化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强化预警督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抓住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增发国债项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二是强化“三保”保障,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完善“三保”事中动态监控机制及事后应急处理长效机制,强化财政风险研判,对可能存在的“三保”支出风险做到有措施、早解决。加大库款收支运行分析预测力度,密切关注收支“紧平衡”下资金支付风险,精打细算支出大盘,压实“三保”支出主体责任,足额编制“三保”等刚性支出预算,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是强化财会监督,严守纪律底线。持续加强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三保”等方面监控,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形成监管合力。严肃财经纪律,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纪违规行为,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各位委员,新征程依旧任务繁重,莫道春光难揽取,浮云过后艳阳天。2024年,财税部门会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开拓奋进,紧盯主要矛盾,突破瓶颈制约,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注重前瞻布局,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动担当作为、形成合力,确保2024年财政经济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晋宁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协商审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它难以预见的开支。
5.零基预算:是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只以新财政年度的实际需求为依据,而不考虑上一财政年度各项支出基数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
6.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8.绩效管理: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9.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扩大财政支出,使财政政策在启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更直接、更有效的作用。
10.“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机构运转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12.直达资金:是指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1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经费。
14.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是指在国家层面设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旨在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的增长。具体政策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需要逐年增加;同时,还需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计算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也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
15.“七进”:是指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16.紧密型医共体:是指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新型医疗卫生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县级及以上医院为牵头单位,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管理,医保基金实行按参保人头总额预算方式支付的一项综合改革。
监督索引号53012200500010111
晋宁区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20240208110600223
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