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 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生态环境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精神,圆满完成昆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公司对晋宁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修订,现修订工作基本完成,形成了《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反馈方式:
1. 信函请寄至: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135号昆明市晋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邮编:650600,电话:0871-67892274;
2. 邮箱:jnsyz7807383@163.com。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