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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9-111555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5 10:25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购买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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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购买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5 10:2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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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购买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和完善我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实际情况,我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B0101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四、服务期限及内容

项目服务期一年,服务内容包括:

(一)为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三)为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的业务策划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甲方草拟、制订重要项目的内部合约化制度;

(四)应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要求,参与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

(五)应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要求,就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六)应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要求讲授法律知识,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七)帮助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建立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解答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有关劳动法的问题,并协助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处理劳动争议;

(八)接受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涉及民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刑事代理业务另行专项委托、另行计收费用)

(九)经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十)完成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00元/年(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二)资金来源:从我单位预算项目“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执业许可证范围允许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及其团队人员在近三年内无因自身违法执业产生的诉讼、仲裁情形,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无欺骗欺诈行为等情况发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四)服务团队主要负责人要具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5年以上,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业务法律业务,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绩,并为事务所合伙人;其余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业务;

(五)能够提供晋宁区域及时响应的法律服务,保障工作有效对接;

(六)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各类工作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补救”的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及异议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915—2026年920)。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十一、报名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人员构成、资质证书、财务情况、信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

(四)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五)其他能证明符合承接标准的证明材料。

十二、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到9月20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9月20日前报名响应,并提交盖章版书面响应材料至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昆明市晋宁区群团联盟办公楼水景公园2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0871-67894851


附件:报价表


昆明市晋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9月15日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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