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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7-110134 主题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6-07-02 09:14 废止日期: 事项,决策,人民政府,三重一大,区政府
文号: 晋政发〔2026〕30号 关键字: 事项,决策,人民政府,三重一大,区政府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2 09:1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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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已经2026612日召开的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2026618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有关要求,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发〔201932号)《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区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是推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决议,带头遵守制度,带头接受监督,带头作出表率。

第三条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集体决策、廉洁高效、责任追究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班子集体智慧和整体作用,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  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的重大决策、决定、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二)涉及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带全局性、政策性、制度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和民生问题;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以及开发利用和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收费标准和价格。

(三)规范性文件,以区委、区政府联发或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四)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调整;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以及其他全局性的重大发展战略、重要发展规划、重要工作计划;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需要上报国家、省级或市级的重要规划编制和调整;已出让土地用途和容积率调整;区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的重大事权划分意见。

(六)事关全区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事故)处理、重大舆情应对、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事项;制定或调整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公共活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方案和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七)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八)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其中:产业园区管委会单个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政府年度融资计划(其中:产业园区管委会单个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区级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及调整方案。

(九)纳入国家、省、市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国际化建设有关事项。

(十一)区人民政府主办、承办的外事、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商贸、会展等方面重大会议、活动。

(十二)预算已安排但未明确具体部门或项目的支出、调剂安排项目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支出、动用预备费支出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上事项。

(十三)上级补助资金未明确具体部门或项目的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上分配安排。

(十四)资产总价值(或出租、出借评估总价值)在50万元(账面原值)以上或涉及土地及房屋构筑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出租、出借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报损、置换、对外捐赠的事项;按规定核销货币性资产损失超过3万元的事项;跨部门、跨级次无偿划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事项。

(十五)举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外国政府贷款。

(十六)区国资委监管的重点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政策和方案。

(十七)区国资委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破产、重组、兼并、投资、融资,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损失核销,股权、资产转让及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审批监管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十八)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外的产权转让、划拨事项及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核销的事项。

(十九)区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各级子企业)重大投融资事项按照区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区属企业融资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政府系统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重要奖惩事项;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含退休人员)工资、生活保障及福利待遇重大调整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的规定,需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定的干部任免事项;按规定需由区人民政府任免的干部事项。

(二十一)区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制度建设等加强区人民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

(二十二)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国资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二十三)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第五条  凡属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都应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政府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会议形式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会议的,区政府班子成员可先作出应急安排并及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政府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六条  三重一大决策需提交区委审议的事项,按《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办理;需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办法(试行)》要求办理。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前期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不同议题需要和法定程序开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意调查、民主协商、廉政查询、公示听证、风险评估。

第八条  提交政府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事项提出部门或者承办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提交以下材料:

(一)决策事项报告;

(二)方案和说明;

(三)征求意见的材料;

(四)专家咨询论证或者听证会意见;

(五)其他有关材料。

重大事项需要听证或合法性审查的,还应当提交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听证报告或合法性审查报告。

第九条  提请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应当于会前组织协调和充分研究,具备上会条件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第十条  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可以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决策事项的需要,也可以邀请专家或者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利益相关者、人民团体等组织的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与会人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建议,必须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区政府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意见。区政府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对审议的决策事项作出通过、不予通过或者再次审议的决定。决策全程据实记录,与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纪律。

以上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区政府目督办负责,根据会议纪要对会议决策事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将《分解立项督查通知》下发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抓好会议决策落实。

第十三条 各责任单位负责会议决策事项的办理落实。每月将落实情况报区政府目督办。区政府目督办对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撰写督查专报,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常务会报告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第十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或者承办单位违反本实施细则,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或者执行决策不力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职责权限,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第十六条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古滇管委会、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参照本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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