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制定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制定行为,持续强化殡葬服务民生保障功能,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11号令)、《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制定工作指引(试行)》(昆发改价格〔2025〕197号)等相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局联合区民政局,牵头起草《昆明市晋宁区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制定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的核心是建立“最高限价、具体核定”的价格管理模式。全区统一最高限价为:单墓墓位费(含墓碑)3600元/冢,双墓墓位费(含墓碑)4320元/冢;维护管理费96元/冢/年,每次收取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每个公墓的具体收费价格,将在最高限价内,经区民政局提出初步意见,由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实际建设、维护管理成本并抵扣政府补助资金核定后,公示执行。其中,墓位费严格按照建设成本进行核定,抵扣政府补助资金,不得有利润;维护管理费按照成本核定,抵扣政府补助资金,可提合理利润用于弥补管理工作的必要耗费与可持续运营,而非经营性牟利。此外,方案明确了定价范围、收费内容、定价步骤、特殊墓型及特殊群体收费减免、后续配套监管要求。
三、优惠政策
节地生态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墓型原则上免费或低于普通墓型价格收费。为减轻困难群众负担,对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减免政策,减免标准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