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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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的政策文件,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及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心理卫生的防治工作,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以及省、市有关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履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统筹中西医协调发展。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晋宁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对外合作交流。
14.负责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医政中医科、防艾科、应急安全科、基层卫生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
3.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4.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5.昆明市晋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昆明市晋宁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7.昆明市晋宁区上蒜中心卫生院
8.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
9.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
10.昆明市晋宁区二街卫生院
11.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卫生院
12.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卫生院
13.昆明市晋宁区六街卫生院
14.昆明市晋宁区化乐卫生院
15.昆明市晋宁区古城卫生院
16.昆明市昆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昆明市晋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昆明市晋宁区计划生育协会
19.昆明市晋宁区120院前医疗急救中心
20.昆明市晋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
3.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4.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5.昆明市晋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昆明市晋宁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7.昆明市晋宁区上蒜中心卫生院
8.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
9.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
10.昆明市晋宁区二街卫生院
11.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卫生院
12.昆明市晋宁区夕阳彝族乡卫生院
13.昆明市晋宁区六街卫生院
14.昆明市晋宁区化乐卫生院
15.昆明市晋宁区古城卫生院
16.昆明市昆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昆明市晋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的原因为:昆明市晋宁区计划生育协会、昆明市晋宁区120院前医疗急救中心、昆明市晋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三个单位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8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8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7人;经费自理人员8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6人(离休0人,退休416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35辆,在编实有车辆45辆。超编原因为救护车不纳入车辆编制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强化
(1)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工作4次;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430余人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培训,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邀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开展专题宣讲1次;三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班子成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1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次,全系统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纪集中学习146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27次;四是抓实发展党员工作,年内新发展党员9人,储备入党申请人13人、入党积极分子35人、发展对象13人;五是夯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晋宁区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医疗机构工作方案(试行)》,全区二级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占比达86%;新街中心卫生院党支部成功创建为“春城先锋党建示范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党支部成功创建为“春城先锋党建示范医院”,磷矿医院党支部成功创建为“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六是党建引领办实事,开展“健康春城•杏林先锋”红色义诊94次,为13863余名群众提供诊疗服务;七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截止目前,在自有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77条,上报信息125条,被中央、省、市、区级平台采用73条。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日常及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67次,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33人次,全系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1场次、受教育1500余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抓实医德医风工作。年内开展3个清廉医院示范点打造,建立医德医风档案1565份,签订《廉洁承诺书》1095份、《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33990份、《廉洁购销协议》502份,全系统共查找部门廉政风险点522个,个人廉政风险点3842个,制定防控措施5410条;三是强化纠纷化解。受理办结市长热线、来访、电话、网络、上级交办信访事件共计135起,办结答复率100%;四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医疗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累计给予8人诫勉谈话、29人批评教育,上缴不当所得31余万元;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召开专题推进会2次,完成问题整改27个,回退违规资金158余万元,完善加强医保管理相关的制度30个;扎实推进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建区级临床检验质控组、放射影像质控中心、超声诊断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2.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共体建设不断深入
(1)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率先探索试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制度,建立“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付”的激励约束机制。2024年1-9月份,晋宁区参保人医保基金支出18751.19万元,其中区域内基金支出9794.61元,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1841.43万元,区域内支出率为52.23%,与2023年同期提升了2.97个百分点。医共体医保基金支出7462.40万元,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为24.67%,与2023年同期提升了2.03个百分点;二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截至目前,区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二街卫生院等7家单位已完成上线工作,剩余其它单位将在今年内陆续上线;三是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充分发挥医共体总医院牵头作用,“五大中心”(感控管理中心、医保结算管理中心、护理管理中心、药事管理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到11家基层医疗机构累计开展督导检查80余次;以“一科包保一院”、“清单式帮扶”的方式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带教查房、技术指导,开展业务帮扶61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5项;四是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印发《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医共体人事管理的方案(试行)》,充分放权,将人事管理权限归口至总医院统一管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使医共体真正实现一家人、一条心、一本账。
(2)全面提升区域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县域就诊率稳步提升。区域内就诊率达91.39%,区域内住院率达74.74%,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上、下“双向转诊”通道,2024年1-9月,总医院下转11例住院患者,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总医院261人,有序的就医格局正在形成;二是医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占比逐年提升,2024年1-9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达46.6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均担负诊疗人次达到16.24人次,较去年同期提升了2.6人次;三是医共体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占比不断提升,总医院2024年1-9月完成手术4678台次,其中:三四级手术1461台次,占比31.32%,对比2023年数据增长31.86%;区二院2024年1-9月份完成手术人次 2048人次,其中三四及手术464台次,三四级手术占比22.66 %,同比增长25.4 %;四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功申报云南省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4个,云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1个、云南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项目1个、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4个,持续推进3个云南省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和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建设工作。
3.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1)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自2019年通过“以评促改,以创促建”以来,全区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达云南省级乙等医疗机构及以上等级,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机构2家、达到云南省级甲等标准6家。通过省级“一站一中心”建设,11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创建慢病管理中心,6家基层医疗机构创建了心脑血管救治站,3家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工作。2023、2024年我区涉及基层能力提升项目建设13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1个、基层慢性病诊疗专科项目5个、心脑血管救治托面建设项目3个、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4个)、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计划650人,争取省级项目资金1千万元,截止目前13个项目顺利通过市级交叉验收,按要求完成第一期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326人。1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逐年增加,2024年1-9月门诊人数达41.72万,同比增长26.5%。
(2)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抓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专业水平。全区组建公共卫生服务队131个、首席专家队伍15名;二是抓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每年组织全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考试成绩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2024年各级各类培训988人次;三是抓督导考核,提升整改落实效果。落实“月督导、季考核、季兑现”工作制度,健全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监管机制,确保每个问题有人督办、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成效;四是抓规范服务,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在全省率先将居民健康档案以“五个统一”方式进行规范整理,全区累计建档28.03万人;探索建立“一门诊、两管理”的慢性病管理新模式,全区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建成慢性病管理中心,开设慢病一体化门诊5家,截至目前共计3.91万人次享受到该便利服务,慢病一体化门诊费用210.79万,医保减免129.26万,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扎实开展妇幼健康服务,2024年1-9月婴儿死亡率为1.08‰,无孕产妇死亡;切实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评估检查—结果反馈—诊疗服务”全链条“一站式”管理流程,截止目前为2.24万老年人提供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五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2024年1-9月全区无甲类传染病病例报告,乙、丙类传染病共报告3308例,均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艾滋病防治2024年1-9月:发现率93.6%(年终目标要求达94.4%)、抗病毒治疗率95%(年终目标要求达95%)、抗病毒治疗有效率94.42%(年终目标要求达95%)。2024年9月,全区新报告丙肝病例抗病毒治疗率为50.23%(年终指标要求75%、全区累计报告丙肝病例抗病毒治疗率为46.41%(年终指标要求50%)。艾滋病筛查占当地人口的比例为78.5%(年终指标要求达8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0”(指标要求控制在2%以下);六是抓健教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全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5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20余万份,各类宣传教育活动1000余次,惠及居民24.74万人次。将健康教育工作融入爱国卫生、健康县城、慢示范区创建等工作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全区健康教育覆盖率83%,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35%。
4.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力量不断加强
(1)持续开展柔性引才。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引进理念,2024年实施柔性引才计划,先后建立了5个省、市级三甲医院专家工作站和5个专科联盟。
(2)人才引进渠道不断拓宽。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生培养工程,为基层医疗机构储备人才力量,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通过区委组织部“人才引晋”项目引入临床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晋宁卫生健康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3)人才培养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有计划的培养人才,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参加省、市级短期业务培训,以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2024年遴选基层医疗机构骨干人员75名参加上级医院进修学习、骨干全科医师转岗培训3名、乡村医生9名参与省级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提升医务工作者能力水平。
5.全面推进健康晋宁行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不断巩固
(1)有序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坚持高位统筹、系统谋划,理清思路、抓住关键,聚焦城乡环境整治,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积极倡导绿色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强化跟踪问效,督促问题整改,全力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常态化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2)重点开展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现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全覆盖。完成3个国家卫生乡镇(二街镇、六街镇、双河乡)复审线上申报工作,新创建的2个国家卫生乡镇(上蒜镇、夕阳乡)线上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3)稳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健康县城建设67项指标中达标63项,不达标的4项立项分解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健康县城建设工作任务。
6.落实计生各项政策,推进优化生育支持,持续保障老龄健康工作。
(1)计生惠民惠农政策深入落实。一是全区享受农村计生惠民惠农政策72966人次,合计发放资金3531.88万元;二是完成农村独生子女高考优待加分108人、中考优待加分123人资格审查;三是为计生特殊家庭申请办理“爱心卡”71人;四是2024年春节慰问计生特殊家庭421户,合计资金13.33万元。
(2)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持续推进。2024年一次性生育补贴637人,累计发放补贴140.3万元;2024年育儿补助651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03.4万元。2024年全区建设托育机构1家,托幼一体机构36家,设置托位数合计1401个,实现每千人口4个托位数的任务。2024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819人资金9.095万元。
(3)计生协工作稳步推进。2024年完成了全区各级计生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暖心家园活动3场次,各类宣传活动4场,健康知识讲座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4)老龄健康保障持续提升。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41166人,完成医养结合服务36136人,开展服务率87.8%(市级指标≥60%)。开展老年友好型医院创建1家,规范推进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1家。
7.全面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以及市卫健委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制定下发《晋宁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扎实开展10个专项行动,推进40项具体工作落实,确保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平稳可控;制定下发《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及“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火灾防控的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消防标准化达标创建,培树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晋宁区中医院两家医院为典型单位。统筹安排系统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资源,认真做好2024年区两会、新春惠民演出、古滇五百里音乐节、中高考等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患者和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上报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不断提高辖区内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8.全面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有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晋宁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地块二后勤服务楼、地块三传染病科楼已完工,预计年内可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搬迁新建项目传染病房楼、后勤楼、氧气站、垃圾房、门诊楼、医技楼已完成主体封顶,正在进行住院楼七层施工;晋宁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搬迁新建项目正在进行可研调整相关工作。晋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搬迁项目及磷肥厂古城分院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11家基层卫生单位共计各类改造工程18个,总投入947.2万元。
9.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争取上级资金:目标任务数中央、省级资金3000万元,已完成争取上级资金6407.74万元,完成了213.59%。2024年10月份完成固投4194万元,市级目标任务完成69.9%(市级目标:6000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3766795.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941550.08元,占总收入的29.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83363290.15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0.5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61955.57元,占总收入的0.4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51558.06元,增长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74910.74元,下降1.67%;上无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增加13249127.77元,增3.58%;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622658.97元,下降69.55%。主要原因是所有项目资金拨款都纳入财政拨款收入中。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34526105.93元。其中:基本支出452507189.31元,占总支出的84.66%;项目支出82018916.62元,占总支出的15.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98197.12元,下降1.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859379.52元,增长8.61%;项目支出减少43457576.64元,下降34.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基本工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财政困难,不予拨付项目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507189.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821436.74元,占基本支出的50.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3685752.57元,占基本支出的49.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018916.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7541383.05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支出;
计划生育政策类项目经费35524470元,主要用于补助计划生育奖优免补人群及发放育儿补助、一次性生育补贴;
基本药物制度及乡村医生补助项目经费7492143.7元,主要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及对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
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96002.25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588110.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67%。与上年相比减少4517406.92元,下降2.77%,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体检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该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9389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完成年初预算的84.0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社保;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变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47383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62.9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领域的相关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将上级资金纳入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8031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完成年初预算的95.30%。主要用于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变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42006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医疗机构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其他类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5000.00元,决算为34675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65.94元,下降0.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321814.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00.00元,决算为249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9%,完成年初预算的16.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少11003.56元,增长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469.50元,下降36.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469.50元,下降36.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675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65.94元,下降0.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32181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24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3.56元,增长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69.50元,下降36.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469.50元,下降36.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0辆。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工作,迎接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2367.13元,比上年增加155859.80元,增长降27.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729768730.86元,其中,流动资产333323261.73元,固定资产203448584.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84355122.95元,无形资产3759866.68元(净值),其他资产4881894.9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9174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69875.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3项,账面原值3113506.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474.24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26620.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3132.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8163.8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532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97370.8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71763.6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236101111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