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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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7.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区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区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保障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见效。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通过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地。
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督促党委(党组)将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推进。强化纪委监委监督专责,健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室组地”联动监督和联合办案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融入区域治理、行业治理等各领域。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反复性、隐蔽性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玩忽职守、任性用权行为。用好专项治理,惩治群众身边“蝇贪”,如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特点,推进常态化长效化治理。
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晋宁实践,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将清廉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协助区委制定方案,明确各级责任,形成党委牵头、纪委监督、部门落实的格局。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纠治“逃责式改非”等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及时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有力推进“三不腐”一体战略目标。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严查重点对象如不收敛不收手者,以及亲属谋私问题。坚决惩治民生领域“蝇贪”,如滥用执法权、充当“保护伞”。铲除腐败土壤,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坚持“全周期管理”,将反腐与深化改革结合,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统一。
坚持发现问题和成果运用并重,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聚焦“两个维护”,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统筹常规和专项巡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协作,健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联动机制。压实整改责任,通过反馈、约谈、回访督促集中整改,推动融入日常工作和深化改革。
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本色,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区纪委常委会建设,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强化全员培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办案安全,健全干部能力提升和日常考核机制。从严监督管理,完善权力内控机制,零容忍清除害群之马,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铁军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518092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79296.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32.97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89375.22元,增长13.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90232.86元,增长13.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0857.64元,下降98.41%。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增加,工资社保等费用上涨,部分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完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4895114.36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7883.22元,占总支出的71.87%;项目支出9817231.14元,占总支出的28.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61013.35元,增长4.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1732.01元,增长1.10%;项目支出增加1189281.34元,增长13.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工资社保等费用上涨,部分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77883.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13290.66元,占基本支出的8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4592.56元,占基本支出的1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17231.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6.19”项目专项资金5059465.54元,主要用于支付“6.19”项目建设工程款。
2.运行维护专项经费1065049.67元,主要用于支付水电费、物料消耗费、办案餐费等。
3.物业管理服务专项经费2086226.88元,主要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4.区委巡察工作经费531168.68元,主要用于支付巡察期间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保障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5.省级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63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餐费、差旅费、谈话室改造等费用。
6.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3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餐费、差旅费、谈话室改造等费用。
7.看护勤务辅警被装购置资金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看护辅警装备购买费。
8.设备采购专项经费739657.14元,主要用于支付纪检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费。
9.医疗保障工作经费16466元,主要用于支付办案医疗费。
10.办公用房修缮专项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房修缮费用。
11.税务局代扣手续费专项经费9197.23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耗材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6945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1499959.80元,增长4.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4193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7%。其中:行政运行18535372.75元(其中人员经费14421020.19元,公用经费4114352.56元);机关服务1065049.67元;事业运行614995.24元;大案要案查处100000元;巡视工作531168.68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095349.5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相应上涨。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676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完成年初预算的77.1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等。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2365.84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938.23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66300元,死亡抚恤281157.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采取记虚账方式。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0614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完成年初预算的78.75%。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21917.38元,事业单位医疗30539.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1991.8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692.3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存在人员退休、调动等情况,使实际参保人数少于预算核定人数。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46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完成年初预算的97.5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存在人员退休、调动等情况,使实际人数少于预算核定人数。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8022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604.89元,下降21.2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80221.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604.89元,下降2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22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604.89元,下降21.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8022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纪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严守接待标准、陪餐人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604.89元,下降2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查办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4592.56元,比上年增加1229367.95元,增长41.8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办公成本增大;二是专项监督工作量大,相应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具体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4435341.34元,其中,流动资产8460502.37元,固定资产3029018.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51684.44元,无形资产2294136.2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05636.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0404.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1666.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1165.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0501.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1666.6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8502.9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2001222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晋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510110224032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