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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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昆明市晋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工作,及时足额地发放低保资金,监督和检查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综合科、社会事务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殡葬服务中心
2.昆明市晋宁区养老服务管理所
3.昆明市晋宁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4.昆明市晋宁区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基本民生持续改善
(1)城乡低保工作。
(2)特困供养工作。
2、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1)困难儿童救助工作。
(2)残疾人两补和高龄补贴工作。
(3)加强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与管理。
3、持续深化殡葬改革
(1)推进农村公益公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2)全力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和殡葬宣传工作。
(3)继续做好殡葬惠民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其中一辆车编制在其他单位,属于调剂使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449044.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662830.4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786214.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121226.24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上级收入及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49044.40元,其中:本年收入22662830.40元,上年结转收入78621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6283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760879.8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49044.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449044.40元,其中:基本支出5462648.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4158.8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798639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356721.08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变更,部分项目划出资金相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1760232.68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机构运行支出。
2、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4、2080209-老龄事务支出13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为老服务活动方面的支出。
5、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78810.00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中的婚姻登记工作、专项行动工作以及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相关费用的支出。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48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及福利支出。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335.0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4037.79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080801-死亡抚恤8319.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的生活补助。
10、2081001-儿童福利154896.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11、2081002-老年福利34184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12、2081004-殡葬支出5283098.2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以及殡葬类项目支出。
13、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5200.00元,主要用于区级特困供养人员机构运转经费项目支出。
14、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5056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15、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2106960.00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16、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41630.00元,主要用于符合领取城市低保的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
17、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650400.00元,主要用于符合领取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
18、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36500.00元,主要用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的救助项目支出。
19、2082101-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6958.40元,主要用于符合领取城市特困救助的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项目支出。
20、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15750.00元,主要用于符合领取农村特困救助的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项目支出。
21、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89782.88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支出。
22、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32954.72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支出。
2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3122.5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480.3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2176.2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2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250.7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重特病医疗补助支出。
27、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696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救助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2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47545.28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8、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17204.00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福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71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将继续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办法》《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全面建立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监测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分类施保”的工作目标,确保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实现阳光施保,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以及违纪现象的发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按月实行“一卡通”发放,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率不低于95%,救助对象准确率不低于95%,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2025年预计保障农村低保人员2000人,预计总支出12816000.00元,本级预算资金3524400.00元;预计保障城市低保人员220人,预计总支出1940400.00元,本级预算资金630630.00元。
3、强化资金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绩效预期结果评价等级为优。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1、 严格执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完成申请、调查、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力争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救助保障金按月实行社银一体化发放,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救助率不低于95%,救助对象准确率不低于95%,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2025年预计保障城市特困人员30人,预计总支出456528.00元,本级预算资金136958.40元。预计保障农村特困人员250人,预计总支出3412500.00元,本级预算资金1023750.00元。
3、强化资金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和救助救济作用,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生活困难和基本生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绩效预期结果评价等级为优。
(三)遗体火化补助及骨灰入葬公墓补助资金项目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减轻丧属经济负担,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饮用区水源不致被污染,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留一方耕地,使人死亡后要遗体火化及火化后要入公墓安葬的文明理念家喻户晓,人人支持。
严格执行《昆明市晋宁区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办通〔2018〕47号文件, 凡具有晋宁区户籍,对未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遗体火化给予每具1000.00元补助,2025年预计火化遗体1800具,预算资金180000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给予每冢1500.00元补助,2025年预计入葬公墓900冢,预算资金1350000.00元。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取保专款专用。殡葬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殡葬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绩效逾期结果评价等级为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6167.68元,其中: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6400元,30228工会费:57667.68元,30201办公费:77700.00元,30211差旅费:50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90000.00元,30229福利费:84400.00元。
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了19150.8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所以办公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资产总额2026299.66元,其中,流动资产1634764.59元,固定资产391535.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060.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6231.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表期初数。
监督索引号530122002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