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203200100201000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各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负责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规划引领,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持续推进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晋宁区晋城产业园片区JN-JC06-YQ01-06-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晋宁区西北片区JN-KY03-XB01-01-02等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及JN2020-3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晋宁区青山片区JN-KY01-QS01-01-01等地块(科工贸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审批;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成果审批率达88.2%;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完成规划方案审查10项,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件。坚持严守底线,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快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积极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开展设施农用地备案及临时用地审批和复垦等工作。坚持统筹保障,加强自然资源要素支撑:着力抓好用地报批,抓好土地储备和供应,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完成3个采矿权和1个探矿权的延续登记审批工作,完成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坚持绿色发展,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做好7个生产在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日常监管,推进全区79个关停矿山、各类保护区涉及矿山及重要敏感区域裸露图斑修复治理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完成了《晋宁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及《晋宁区历史遗留矿山“一矿一策” 生态修复建议书》;积极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验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抓好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做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做好历年违法用地整改,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和土地卫片违法用地问题整改攻坚方案》,推进晋宁区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做好2023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工作,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强化日常巡查执法查处。坚持保障民生,不断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开展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整体搬迁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和化解项目不动产转移登记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做好调查监测与确权管理,提升自然资源基础保障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自然资源督查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质环境科、行政审批科,下设昆阳、宝峰、晋城、上蒜、六街、二街、双河、夕阳八个自然资源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3个事业单位,其中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参公管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2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区政府委托2辆昆明市晋宁区综合用车服务平台车辆于我单位管理、维护、使用,用于日常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70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3.26万元,占总收入的79.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65.24万元,占总收入的20.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16万元,下降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4.49万元,下降10.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84.33万元,增长48.39%。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收入减少4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48.55万元):从人员支出收入方面来看,本年度行政人员退休3人、事业人员退休1人,新招录公务员5人,调入公务员3人、事业人员2人、调出公务员1人,因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无绩效及奖金,发放工资相对于2023年退休人员在职时减少,同时因2023年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纪实人数较2022年有所减少,并有退休职工离世情况,从公用经费收入方面来看,我单位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做到非必要不申请不支出,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收入总体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5.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0.7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0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9.91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2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3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2.7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0.8万元、死亡抚恤增加24.98万元、行政运行减少63.13万元、事业运行减少22.18万元。2.项目支出收入减少1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11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83.5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84.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申报开展项目相对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拨款收入减少;因从其他平级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等拨入项目经费增加,以及收回垫付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69万元,占总支出的55.69%;项目支出1295.99万元,占总支出的44.3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27.59万元,下降55.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65万元,下降3.07%;项目支出减少3575.94万元,下降73.4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5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4.17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7.48万元:本年度行政人员退休3人,事业人员退休1人,导致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增加9.24万元;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5人、调入公务员3人、事业人员2人,调出1人、退休4人,因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无绩效及奖金,发放工资相对于2023年退休人员在职时减少,导致基本工资支出减少22.4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减少19.31万元、奖金支出减少24.25万元,又因调入事业人员,导致绩效工资支出增加11.97万元,同时2023年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纪实人数较2022年有所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5.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3.8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1.96万元,缴纳、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7.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0.66万元,住房公积金减少2.2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28万元;因有退休职工离世,抚恤金增加22.59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较上一年调增,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53万元;因本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导致办公费增加3.16万元;因支付挂账代理记账费,导致委托业务费增加7万元;因区域间业务增多,导致差旅费增加2.04万元、接待费增加2.87万元;因未拨付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拨付减少,导致工会经费支出减少29.72万元、福利费支出减少4.31万元;本年度因人员、业务变化,导致印刷费支出减少0.38万元、水费支出增加0.3万元、电费支出增加0.18万元、邮电费支出减少0.12万元、劳务费支出减少4.08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减少1.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77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3575.94万元,下降73.40%,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上缴存量资金,同时2023年度开展项目相对减少,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8.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5.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晋宁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涉及119个行政村,已完成105个村庄的成果审批,成果审批率达88.2%,已超省市要求,支付资金198.18万元;2.完成规划方案审查10项,在审项目方案16个,出具方案初审意见70次;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件,出具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复函146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3件,使用资金23.17万元;3.2023年完成3个采矿权和1个探矿权的延续登记审批工作,正在办理新立采矿权登记2个,延续登记2个,探矿延续登记2个,收昆明亨泰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费用102.75万元,支付相关工作资金101.76万元;4.开展地质灾害培训及演练、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应急处置工程措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治理工程等地质灾害相关工作,发放明白卡104份、避险卡1369份,隐患点通知书65份,落实监测人员98人,支付资金29.62万元;5.办理不动产登薄业务19439件,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2799本,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4783份;办理不动产查解封登记386宗,注销登记1471宗;完成4个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办理转移到户登记3123户,转移登记率88.72%,使用资金共13.83万元;6.完成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2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9件,非法采矿案件13件,支付资金12.58万元;7.完成晋宁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提升自然资源基础保障工作,支付资金17万元;8.根据民事判决书要求,支付晋宁区规划展览馆数字沙盘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金额239.93万元;9.退还晋宁县双河荒川水冬瓜箐砂场相关费用123.89万元;10.完成《晋宁区晋城产业园片区JN-JC06-YQ01-06-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晋宁区西北片区JN-KY03-XB01-01-02等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及JN2020-3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晋宁区青山片区JN-KY01-QS01-01-01等地块(科工贸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审批,支付晋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晋宁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晋宁区自然资源大数据平台建立等项目资金274.44万元;11.推进昆阳小街片区城市更新前期规划编制工作进程,支付资金54.45万元;12.推进晋宁区2022、2023年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可研、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审计技术服务专项项目,支付资金55.55万元;13.开展退休党支部活动、三级联网审批项目等其他自然资源日常管理相关工作支付资金48.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34%。与上年相比减少430.94万元,下降16.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拨入工会经费、在职人员退休、调出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减少51.65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展的项目较2022年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379.2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60.0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1.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91万元、死亡抚恤24.9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42.72万元、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13.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43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及工伤险支出6.8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4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项目支出。相关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018.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8.99万元,津贴补贴326.32万元,奖金161.25万元,绩效工资113.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3.24万元,其中:办公费6.19万元,水费1.43万元,电费1.91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差旅费8.29万元,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劳务费2.81万元,委托业务费504.14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3万元;资本性支出3.9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93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共计115.3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12.9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万元,决算为2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决算为15.5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66%,完成年初预算的9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4.4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34%,完成年初预算的4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万元,决算为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对于“三公经费”的支出流程严格进行审查,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发生。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完成年初预算97.13%,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把控公车使用流程,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完成年初预算的44.7%,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接待规定执行,所有接待均符合规定要求,实行非必要不接待的原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41万元,增长10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3万元,增长9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7万元,增长179.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区域间工作交流增加,相关外出活动增加导致公车修理费和接待费有所增加。其中外出调研、地灾巡察、图斑核查等相关工作有所增加,并且2023年按支出定额标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导致公务用车使用费增加,所以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均有所上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巡查、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规划建设项目跟踪服务管理、外来投资考察、视察、检查、图斑核验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市人大巡河、修复治理环保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71万元,比上年减少17.47万元,下降15.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及2023年度未下拨工会经费、本年度未产生印刷费、业务发生减少导致的工会经费、印刷费、劳务费等相关支出的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关使用情况:办公费5.47万元、水费1.43万元、电费1.91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差旅费8.29万元、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劳务费0.81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福利费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4526.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42.79万元,固定资产1471.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07.23万元,无形资产4.2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66.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3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3200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