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问答
一、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哪些?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
对象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二、危房改造建设方式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采用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以修缮加固为主,D级危房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房屋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房面积有什么要求?
采取自建方式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的通知》(云建村〔2024〕93号)要求,房屋建设面积不超过当地农房平均标准。
采取政府兜底方式拆除重建(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1人户20平方米、2人户30平方米、3人户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
四、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区审批”的程序进行改造。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由民政、农业农村局进行识别,危房由住建部门进行认定;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哪几部分构成?
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国家、省市及县区相应配套,并根据农户的贫困程度实行分类补助。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