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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15 15:45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5 15:45 浏览次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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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昆明市晋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及慈善机构)的登记、监督和年度检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3、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工作,及时足额地发放低保资金,监督和检查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

4、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地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承办勘界事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全区婚姻登记以及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查阅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实行火化、改革土葬,负责辖区内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做好福利彩票工作。

13、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信息整理、出具核对报告及反馈。

14、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5、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加强本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加强全区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研究拟定全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16、加强全区社会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区域化社会治理资源优化整合和共享工作,推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资源向社会建设领域与行业投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治理体制;组织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依托现有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政治引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17、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城乡社区、企业、居民等多元化主体在社会治理中依法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制定全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多网融合向民生领域拓展,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现代化精准化水平;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落实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拟定社会治理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建立评价结果公开机制;统筹、指导做好社会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民生持续改善

1)城乡低保工作。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2、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1)社会孤儿救助工作。

2)残疾人两补和高龄补贴工作。

3)加强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与管理。

3、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继续推进。

4、殡葬改革深入开展

1)推进农村公益公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2)召开全区殡葬改革联席会议。

3)全力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和殡葬宣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昆明市晋宁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勘界工作领导小办公室、昆明市晋宁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殡葬管理所

2.昆明市晋宁区养老服务管理所

3.昆明市晋宁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4.昆明市晋宁区殡仪馆

另:加挂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昆明市晋宁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昆明市晋宁区殡葬管理所

4.昆明市晋宁区殡仪馆

5.昆明市晋宁区养老服务管理所

纳入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原因是:其中一辆车编制在其他单位,属于调剂使用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61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9.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7万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7.35万元,下降7.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2.79万元,下降7.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56万元,下降27.92%。主要原因是减少城乡社会治理项目资金。

各项收入支出占比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占总收入百分比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7

合计

3611.44

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76.18

96.25%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220.10

6.09%

2080201

 行政运行

200.60

5.55%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3.29

0.37%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6.21

0.1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2.48

2.56%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4.16

0.6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03

1.1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5.29

0.70%

20808

抚恤

53.96

1.49%

2080801

 死亡抚恤

53.96

1.49%

20810

社会福利

1235.99

34.22%

2081001

 儿童福利

60.22

1.67%

2081002

 老年福利

647.32

17.92%

2081004

 殡葬

512.92

14.20%

2081006

 养老服务

15.53

0.43%

20811

残疾人事业

380.59

10.54%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380.59

10.54%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080.41

29.92%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7.84

4.09%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932.57

25.82%

20820

临时救助

0.55

0.02%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0.55

0.02%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49.85

9.69%

2082101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5.69

0.99%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14.16

8.7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2.25

1.72%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16.94

0.47%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45.31

1.2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3.70

1.76%

21004

公共卫生

21.38

0.59%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1.38

0.5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9.72

1.1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27

0.23%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0.61

0.2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8.29

0.51%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55

0.07%

21013

医疗救助

2.60

0.07%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2.60

0.0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91

1.1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91

1.1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91

1.16%

229

其他支出

29.65

0.82%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9.15

0.81%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9.15

0.81%

22999

其他支出

0.50

0.01%

2299999

 其他支出

0.50

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83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43万元,占总支出的15.76%;项目支出3229.88万元,占总支出的84.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0.56万元,下降20.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36万元,增长11.30%;项目支出减少1071.91万元,下降24.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以及支出了部分上年未支付的办公经费。二是城乡社会治理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各项支出占比表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占总支出百分比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6

合计

3834.31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91.93

93.68%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225.10

5.87%

2080201

 行政运行

200.63

5.23%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0.70

0.02%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7.07

0.45%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6.70

0.1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2.48

2.41%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4.16

0.6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03

1.1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5.29

0.66%

20808

抚恤

53.96

1.41%

2080801

 死亡抚恤

53.96

1.41%

20810

社会福利

1346.51

35.12%

2081001

 儿童福利

60.22

1.57%

2081002

 老年福利

654.43

17.07%

2081004

 殡葬

512.93

13.38%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0.40

0.01%

2081006

 养老服务

118.53

3.09%

20811

残疾人事业

380.59

9.93%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380.59

9.93%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080.41

28.18%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7.85

3.86%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932.56

24.32%

20820

临时救助

0.55

0.01%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0.55

0.01%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349.85

9.12%

2082101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5.70

0.93%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14.15

8.19%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2.25

1.62%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16.94

0.44%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45.31

1.18%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23

0.01%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23

0.01%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4.12

1.67%

21004

公共卫生

21.38

0.56%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21.38

0.5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9.72

1.0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27

0.22%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0.61

0.2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8.29

0.48%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55

0.07%

21013

医疗救助

2.60

0.07%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

2.60

0.07%

21016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0.42

0.01%

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0.42

0.0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91

1.0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91

1.0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91

1.09%

229

其他支出

136.35

3.56%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130.20

3.40%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30.20

3.40%

22999

其他支出

6.15

0.16%

2299999

 其他支出

6.15

0.1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10元,占基本支出的5.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9.8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低保工作

2023年农村最低生活补助经费由省、市、县(区)三级承担,其中:中央省级配套45%,市、县(区)级各配套27.5%,2023年预计保障1760人,约需资金971万元,实际到位经费合计937.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28万元、省级资金10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7.08万元。2023年支出农村低保生活补助经费904.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95.74万元、省级资金10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7.08万元。本年度结余资金指标32.26万元。

2023年城市最低生活补助经费由省、市、县(区)三级承担,其中:省级配套35%,市、县(区)级各配套32.5%,2023年到位补助经费合计255.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万元,省级资金25万元,市级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23万元。2023年晋宁区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44.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支出118.36万元、省级资金支出25万元、支出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23万元。)本年度资金指标23.64万元。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2023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补贴由中央、省、区三级承担,2023年预计保障25人,约需资金3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合计63.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万元、省级资金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14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25户25人35.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万元、省级资金14.5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14万元。本年度资金指标结余27.45万元。

2023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补贴由中央、省、区三级承担,2023年预计保障245人,约需资金31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合计345.2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140万元、区级资金3.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46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金额307.5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102.33万元、区级资金3.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46万元。本年度资金指标结余37.67万元。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

2023年残疾人两补市级资金年初结余27.31万元。2023年实际下达市级资金指标180.28万元,区级资金指标201.94万元。2023年保障3381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80.59万元,其中:市级资金实际支出151.34万元,区级资金实际支出201.94万元,上年结余27.31万元全部支出。2023年末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资指标结余28.94万元。

4、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

2023年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年初结余3.81万元。2023年实际下达上级资金指标40万元,区级资金指标16.54万元。2023年发放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42人(其中:散居儿童33人,市福利院集中供养儿童9人)60.22万元,其中:上级资金实际支出43.68万元,区级资金实际支出16.54万元。2023年末上级资金指标结余0.13万元。

5、高龄补贴工作

2023年财政安排高龄补助资金716.2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6万元,市级资金267万元,区级资金317.91万元、上年结余资金75.37万元。)2023年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至个人社保卡。2023年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8140人,共计641.0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75.37万元,省级资金56万元,市级资金191.75万元,区级资金317.70万元。)2023年市级资金指标结余75.25万元。

6、遗体火化补助及骨灰入葬公墓补助工作

2023年区级下达骨灰入葬公墓补助资金指标95.10万元,发放骨灰入葬公墓补助634冢,执行1500元/冢,共发放骨灰入葬公墓补助资金95.10万元。

2023年区级下达遗体火化补助资金指标140.30万元,发放遗体火化补助资金1403具,执行1000元/具,发放遗体火化补助资金140.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2.5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0%。与上年相比减少904.65万元,下降19.6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6%。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2080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5.03元。其中行政运行200.64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0.7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7.07万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62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2.4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29万元。

20808抚恤支出53.96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53.96万元。

20810社会福利支出1346.50元。其中儿童福利支出60.22万元,老年福利支出654.43万元,殡葬支出512.92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0.40万元, 养老服务支出118.53万元。

20811残疾人事业支出380.59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380.59万元。

20819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70.85万元。其中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46.6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24.17万元。

20820临时救助支出0.55万元。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55万元。

2082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48.18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5.69万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12.49万元。

20825其他生活救助支出62.25万元。其中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6.9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45.3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21004公共卫生支出21.38万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1.38万元。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7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2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5万元。

21013医疗救助支出2.6万元。其中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6万元。

210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0.4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41.9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 22999其他支出6.15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决算为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4.7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19%,完成年初预算的4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决算为1.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81%,完成年初预算的17.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万元,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消耗减少以及本年的公务接待减少。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18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0万元,增长14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4万元,增长394.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救助、边界巡检、城乡社会治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事务、社会治理、殡葬改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2万元,比上年增加0.20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上年未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19元,印刷费支出0.09万元,水费支出0.11万元,电费支出1.37万元,邮电费支出1.78万元,差旅费支出2.2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09万元,会议费支出0.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劳务费支出0.59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9万元,福利费支出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资产总额215.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56万元,固定资产48.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7.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2002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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