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务联发〔2023〕1号_关于印发《晋宁区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3〕15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晋宁区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单位,请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昆明市晋宁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晋宁区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试点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安排部署,提高我区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用户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3〕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云南电网晋宁供电局、晋宁区自来水公司、晋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晋宁分公司等单位资源,在晋宁区辖区内开展水电气网业务融合办理试点,建设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打造“水电气网一个网点一个窗口一次办”,构建“15分钟办事圈”,让企业和群众多点可办、就近办,并逐步在全区水电气营业网点推广。通过推动多企业业务办理协作、线上线下融合等工作,提升企业服务效能,打造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1.构建水电气网一体化服务。通过整合水电气网各项公用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公用事业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工作流程,实现高效协同;企业只需一次申请即可获得水电气网多项公用事业接入服务。
2.提高效率,增强服务便利度。全流程再造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审批程序,全面实现“五个一”,即“一次申请”早服务;“一表申请”减材料;“一窗受理”减跑腿,“一次勘查”减流程,“一次审批”减时限。
“一次申请”早服务。用户只需在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提出一次业务办理申请,水电气网企业根据用户需求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后续工作直至完成水电气网接入开通,实现水电气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一窗受理”减跑腿。用户通过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享受水电气网报装、缴费、维修等事项一次申请、综合受理,区域通办、就近可办的便捷服务。
“一次勘查”减流程。申请受理后,有外部工程的,各水电气网企业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上门服务、协同联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联合办理,需要现场勘查的,由水电气网企业组织实施联合勘查。
“一表申请”减材料。梳理水电气网报装所需的材料,统一整合为《昆明市晋宁区“水、电、气、网”联办申请表》,实现“一张表格,多项联办”。并通过信息化建设升级,实现在线咨询、在线报装、在线过户、在线缴费、在线签订供气合同。
“一次审批”减时限。现场勘查后,外部管线和接收用户委托的内部管线所需办理的规划、道路挖掘、道路占用、绿地临时占用树木迁移和砍伐等行政审批由水电气网企业提出申请和代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实施在线并联审批,水电气网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协同施工组织、减少重复开挖的原则同步完成施工验收。
用水报装办理时限:无外线工程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有外线工程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居民客户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非居民客户根据实际情况,最长不超过80个工作日;用气报装流办理时限:1.5—2.5个工作日,其中,1.用气申请(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2.碰口通气(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3.降低企业接入成本。通过联合勘验,科学组织实施,降低企业成本。
(二)推动水电气网“一站式”办理
1.一窗受理建设。在区政务中心开展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网服务的基础上,组织各公用单位窗口人员进行跨行业业务培训。根据需求,实施“点单式”服务。
2.推动共享营业厅试点建设。在区级政务大厅开展水电气网联动办理的基础上,在云南电网晋宁供电局东凤路营业厅开展共享业务,扩大共享营业厅覆盖,推动人力、设施等资源共享,提供涵盖咨询、缴费、报装、查询、过户等服务。各企业加强共享营业厅位置、服务内容等信息公示。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业务受理、自助办理渠道等工作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建设准备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根据晋宁区关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确定新共享营业厅位置为晋宁区政务服务大厅、晋宁供电公司东凤路营业厅,结合工作实际,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推广宣传,提供涵盖咨询、缴费、报装、查询过户等服务,配齐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水电气网各类申请受理工作。
(二)试运行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定进驻共享营业厅办理事项及办理指南,根据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共享营业厅进行进一步优化,再进行全面推广。
(三)总结提升推广阶段(长期)
总结试运行经验,进一步优化流程,探讨更多公共服务纳入可能性,推动建设更多的共享营业厅,真正实现多点可办、就近办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授权。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推进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报区政务局。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区政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门要共同配合,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共同完成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的建设。
(三)区自来水公司、南方电网晋宁公司、华润燃气晋宁公司、中国联通晋宁分公司要本着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原则,群策群力,资源共享,优化服务,推动事项进入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办理。
(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工建系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确保线上审批正常运转。
(五)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要做好信息化建设保障,推动事项线上办理,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交警大队等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引导企业开展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七)强化监督考核。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建设的全过程协调,此项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
关于印发《晋宁区水电气网共享营业厅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务联发〔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