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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11-799708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4 13:03
名 称: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政企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住房,监狱,租赁,公共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政企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4 13:03 浏览次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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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17日,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政企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办法》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一)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建保〔2015〕665号)。

  (二)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97号)。

  (三)2011年云南金马集团坤晟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阳农场)与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出资建设了10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内。切实解决了警察执勤、备勤问题,使执勤警察安心履职,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根据保障性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昆明市审计部门每年均对晋宁区公共租赁住房(含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分配、退出等管理工作进行审计,职工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方面审计部门逐年提出整改意见,随着监狱警察工资收入逐年增加,若不放宽准入条件,将导致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职工不能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大量闲置,造成国有资产使用率降低。并建议我区结合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警察的特殊性制定出台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

  二、起草过程

  晋宁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区云南金马集团坤晟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多次会商,拟定了《昆明市晋宁区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政企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23年6月征求了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昆明市晋宁区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政企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包含了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公共租赁住房界定、保障对象、保障范围及条件、租赁管理和相关责任。

  四、保障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 女一监公租房,属于政企共建项目。按照《监狱法》和司法部《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外来人员未经审批允许不得进入监管场所,获准进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长期逗留。为了确保监狱安全,女一监公租房不接受外来人员入住。女一监公租房租住对象为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的警察和职工。监狱必须对区解住办对公租房的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每月配合实地检查监督1次。特殊情况按照监狱管理规定进出。

  (二) 根据晋宁区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监狱职工工作需要,女一监公租房优先向监狱困难警察职工、新招录警察和值班备勤工作需要的警察出租。

  (三) 针对女一监公租房的特殊性,为便于女一监公租房的统筹管理,更好地为监管改造服务,本单位警察职工在申请女一监公租房时,可不计其家庭人均收入、人均住房面积,不限制入住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均面积。

  (四) 单身警察和职工只允许申请租住一套或实行多人合租一套公租房;夫妻均在云南第一女子监狱工作的,只能以家庭为对象共同申请租住一套公租房。

  (五) 符合女一监公租房入住条件的监狱警察和职工需向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运营管理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解住办复审并备案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文件链接: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政企共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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