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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9-74443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18 16:14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店选拔考试通知
文号: 关键字: 烟花爆竹,考试,晋宁,经营

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店选拔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16:14 浏览次数: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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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店选拔考试通知

为加强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做好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网点布点工作,现将烟花爆竹零售店选拔考试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应满18周岁。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可为个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必须遵循“谁考试、谁取证、谁管理”的原则,通过选拔获得经营资格的申请人必须与《营业执照》经营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一致。

3.选拔考试遵循“一人一点一表”原则,严禁多填。

(二)报名时间

自考试通知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之日起9月18日16:00至9月26日16:00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三)报名流程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在“晋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晋宁区2023年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负责人竞争烟花爆竹点位申请报名表》(附件二)。

2.报名表及以下材料扫描形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命名为申请考试人员姓名,上传至yjjwhk2023@126.com邮箱: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彩色免冠照片(小一寸);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身份证;

(3)已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提交晋宁区市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晋宁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超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超期未通过审核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人扫码加入“晋宁烟花安全销售群”关注、接收考试通知。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时长: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考务工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试题由烟花爆竹领域专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云南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22〕8号)、《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部门规章出题。

(四)经营资格确定方式:参加选拔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在《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考试成绩适用和点位选取及审核”规定范围内的,按照布点方案确定经营资格;不在的,根据报名时填报点位所属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规划数”,在同辖区报名申请人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选定。同分者以报名时间先后排名。

(五)考试注意事项:申请人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申请人携带考试所必须的文具。本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除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物品入考场,考试由区应急局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监考。

(五)考试纪律。参加烟花爆竹点位选拔考试的人员,必须是《晋宁区2023年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负责人竞争烟花爆竹点位申请报名表》的申请人,不得代考、替考、冒充考试和其他作弊行为,一旦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附件:《晋宁区安委办关于开展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晋宁区2023年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负责人竞争烟花爆竹点位申请报名表》

晋宁烟花安全销售群二维码

晋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宁区2023年烟花爆竹长期零售店负责人竞争烟花爆竹点位申请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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