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昆明市 晋宁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政策解读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昆明市
晋宁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等相关条令,对晋宁区地质灾害现场核实排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防治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人为本,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原则。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晋宁区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致灾因素分析
1、地质灾害隐患以潜在滑坡为主,少量为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总体上,通过多年来的治理,灾点数量上有逐年递减的趋势,但随着历年来极端天气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强,新增加地质灾害险情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2、从地质灾害激发因素看,降雨活动的时空变化,仍然是影响地质灾害发生范围和频度的主控因素;人类工程活动中不合理的边坡开挖及废弃土任意堆放、陡坡垦殖,成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最主要因素。
3、受自然条件限制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东部人类活动聚集区及西南山区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及规模仍有增大的可能。
4、另外矿山采矿活动也是造成地质灾害的一个重要因素,矿山的开挖放坡和弃土的不合理堆放等,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因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也将是今年晋宁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之一。基于对降雨、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地质灾害相关影响因素的综合分析,预测全区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仍保持加重态势。但由于地质灾害激发因素变化的随机性,在预测期内,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可能会有较大波动。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预测
根据晋宁区现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危害,结合地理和地质环境特征,将晋宁区划分为高(Ⅰ)、中(Ⅱ)、低(Ⅲ)3个易发大区(图1)。其中高易发区面积355.24km2 ,共发育地质灾害点61处,占总数的80.26%,包括滑坡57处、崩塌3处、泥石流1条;中易发区面积320.85km2 ,发育地质灾害点13处,占总数的17.01%,包括滑坡12处;崩塌1处;低易发区面积566.03km2 ,发育地质灾害点2处,占总数的2.47% ,包括滑坡、地面塌陷各1处。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贯彻云南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实施好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村寨、学校、集镇及居民点等的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具体原则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实施的原则;
3、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稳步推进的原则;
4、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5、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6、群测群防、专群结合、专家指导的原则。
依据地质风险性分区结果,充分考虑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区,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人口分布密度、人类活动场所、人类活动强度及城乡建设规划等进行防治分区。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将晋宁区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高风险区与部分中风险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其余中等风险区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低风险区划分为一般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面积约243.93km2,占晋宁区面积的19.64%,灾害点数量共计53处,分布在3个区域。灾种以滑坡为主,防治措施以工程治理、监测预警为主。
次重点防治区面积约101.94km2,占晋宁区面积的8.21%,灾害点数量共计15处,分布在3个区域。灾种以滑坡和崩塌为主,防治措施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为主。
一般防治区面积约896.23km2,占晋宁区面积的72.15%,为晋宁区除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盆地区和低缓丘陵区,灾害点数量共计8处,分布在1个区域。灾种以滑坡为主,防治措施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为主。
(四)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及范围
1.集镇和村庄。全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灾点80%以上分布在山区农村或城镇边缘,主要威胁民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共设施的安全。分布于城区的地质灾害点较少,但其危害性和危险性极大,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
2.交通干线。晋宁区公路四通八达,有过境过道1条,省道2条,县道5条,乡村道路84条,专用公路17条,通车里程651.1km,上述公路多建在碎屑岩与碳酸盐岩发育区,再加之防护设施差,造成沿线大量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恶化。废渣(土)的乱堆乱放现象普遍,也为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是今后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公路、铁路沿线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可能掩埋、冲毁桥涵、隧洞、路基、路面,致使交通中断。同时近年来开工新建道路周边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段。
3.矿山。晋宁区内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分布范围广,区内主要有磷矿、铁、铝土矿、铅、锌等,其他还有石英岩、石英砂岩等。晋宁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悠久,经过逐年实施关停后,目前全区在册登记矿山共有24个,其中:在有效期内的7个,过期停采17个。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使地方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上述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只有少数矿山基本做到规范开采,矿石、废渣统一堆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但废渣堆场在雨季同样会形成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部分矿山在开采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露天开采、地表乱堆滥放,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呈现旱季尘土飞扬、雨季泥水四串的景象。这些成为今后发生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的重大隐患区。
4.晋宁区碳酸盐岩地层分布广泛,在局部浅埋岩溶区可能产生地面塌陷,属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可能形成小规模地质灾害,对城市发展建设造成一定影响。应针对具体问题加强勘察、合理用地规划、有针对性地采取设计和工程措施,可有效降低这类灾害的风险。
四、重点防范期及措施
(一)重点防范期
晋宁区主汛期为6~8月,考虑到地质灾害的滞后效应,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10月。除上述重点防范期外,凡连续5日合计降雨量超过150mm、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连续干旱后突降暴雨的时段,也应按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对待。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聚焦“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在系统总结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研判地质灾害发展发生趋势、确定年度防治重点工作基础上,切实采取如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防治任务
(一)全力做好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易发期、高发期的防范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巡查力度,做到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对已在册的和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监测体系,落实各级责任人、监测人,及时更新隐患台账,落实“两卡一表”发放及张贴,全面落实防治责任。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全面构建“三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和预警预报会商与预警联动机制,根据气象预警预报情况,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给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各级责任人和监测人。
(三)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避险搬迁工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合理制定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力度;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各部门要将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大对监测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继续加强对行政责任人应急处置、应急指挥决策能力以及应急人员自身防护、科学施救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同时,区自然资源局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日,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街天等场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确保提升群众识灾辨灾能力。
(五)着力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理顺职责分工,健全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储备。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提升应急联动能力,确保受威胁群众防灾减灾和临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