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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10-75422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13 11:42
名 称: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经营,烟花爆竹,零售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3 11:42 浏览次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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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8年以来晋宁区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采用长期零售店和短期零售点相结合的布点方式,短期零售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与省、市严禁设立烟花爆竹“一条街”要求相悖,且短期零售点烟花爆竹销售仓超过使用年限,已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的要求,需要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重新布点并按照长期经营店设置,不再设置短期点。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局 公安部公安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797)、《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昆应急〔202128号)文件精神。

    三、目的意义

为加强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制定过程

昆明市晋宁区应急管理局20234月启动《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制定工作,结合晋宁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际,经过两轮向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后,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2023816日组织召开《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会听取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部分零售户代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主要内容

昆明市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明确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店全部按照长期经营店设置,不再设置短期点。晋宁区2023年烟花爆竹销售布点规划70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主要在集镇的临街铺面,自然村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申办程序

(一)报名申请。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报名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经营单位,向区应急局提出零售经营申请,区应急局结合信用管理等多种措施进行审核。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公司需满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二)组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区应急局通过比选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考试试卷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原则上4年组织一次考试,若4年内考试合格人员不足5人的,重新组织考试。

(三)考试成绩适用和点位选取及审核。

1.按照保障安全原则,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经验和有长期经营店的个人(需提供以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参加本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成绩合格的,优先确定为烟花爆竹拟经营人员,优先选取经营店;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还在有效期的经营户,参加本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选拔考试成绩合格的,经专家现场技术审查,部门(区应急局、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区市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现场联勘联审确认安全、建筑和消防等具备相关规定的,此次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办理延期;不具备相关规定的,自成绩发布日起1个月内按照安全、建筑和消防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或重新确定经营店。参加本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延期,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补齐。

3.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实际布点数量总额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取烟花爆竹拟经营人员,符合条件的拟经营人员自成绩发布日起1个月内按照安全、建筑和消防等相关规定自主在晋宁区范围内的集镇道路临街铺面选取2个意向点位,由专家现场审查,部门联勘联审申请点位,具备安全条件的拟确定为晋宁区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取消拟经营资格。

(四)审批发放。烟花爆竹点位经部门联勘联审,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要求的拟经营人员,向区应急局提交申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材料,经初审签字后,由区应急局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审批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五)公示。区应急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区电视台、“晋宁区烟花爆竹安全交流群”等平台公布烟花爆竹零售点总体情况以及各点位详细位置,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做好辖区内零售点公开工作。

晋政办笺〔2023〕35号 关于印发《晋宁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布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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