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报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报备的通知》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于2023年3月21日印发实施。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加强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着力消除园区“小、散、零、弱”等零星项目施工安全盲区,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多出现于已建成投产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由于不具备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为图方便省事,往往“一纸协议,一包了之”,施工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招募的作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违规作业和野蛮作业现象普遍、不编制施工方案、安全防护装备不匹配、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施工作业随意性和随机性较强。
三、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将施工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园区及属地乡镇(街道)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为企业有效规避安全生产风险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对园区招商引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实行施工作业报备。
四、涉及范围
在园区内即将实施的扩建、改建、续建、拆除、基坑开挖、挡围墙砌筑及其他补漏修缮等施工作业活动,都应提前向园区管委会进行报备。
(一)在企业用地范围内开展的,涉及毗邻单位或触及共用(公用)设施的施工项目。
(二)施工过程中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倒塌、中毒、积涝、火灾等安全风险的施工项目。
(三)企业认为有报备必要的施工项目。
五、关键词诠释
本细则所称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是指在园区内即将实施的扩建、改建、续建、拆除、基坑开挖、挡围墙砌筑及其他补漏修缮等施工作业活动。
六、执行时间
本细则自2023年3月21日起施行,由晋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