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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9-737433 主题分类: 区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9-04 16:48 废止日期: 施工,企业,报备,安全
文号: 园区管委会通〔2023〕15号 关键字: 施工,企业,报备,安全
名 称: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报备的通知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报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16:48 浏览次数:84
字号:[ ]

为加强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着力消除园区“小、散、零、弱”等零星项目施工安全盲区,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及工作目标

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多出现于已建成投产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由于不具备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为图方便省事,往往“一纸协议,一包了之”,施工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招募的作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违规作业和野蛮作业现象普遍、不编制施工方案、安全防护装备不匹配、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施工作业随意性和随机性较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将施工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让园区及属地乡镇(街道)及时掌握施工动态,为企业有效规避安全生产风险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对园区招商引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实行施工作业报备。

二、报备的范围

在园区内即将实施的扩建、改建、续建、拆除、基坑开挖、挡围墙砌筑及其他补漏修缮等施工作业活动,都应提前向园区管委会进行报备。

(一)在企业用地范围内开展的,涉及毗邻单位或触及共用(公用)设施的施工项目。

(二)施工过程中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倒塌、中毒、积涝、火灾等安全风险的施工项目。

(三)企业认为有报备必要的施工项目。

三、报备流程

(一)入园企业主动报备流程

入园企业主动报备流程

    (二)涉园乡镇(街道)、园区包保组信息反馈流程

涉园乡镇(街道)、园区包保组信息反馈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报备自通知印发之日实行。请入园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强化施工安全意识、规范施工安全管理,主动做好零星施工项目报备工作。

(二)请乡镇(街道)、园区包保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日常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零星施工作业行为,应主动对接了解情况。若项目未进行报备的,应及时向园区规划建设局反馈,并同时跟进和做好安全生产督促工作。

(三)请各涉园乡镇(街道)、包保组及时将此通知和附件发放至企业,同时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附件:1.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安全报备表

    2.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安全报备表

报备单位(盖章):                           报备日期:                            

项目名称


开竣工时间


报备情况

年 月   日已向 £包保组 £属地政府 £园区规划建设局   报备

项目内容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

名称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施工作业

风险控制点(项)




备注










填写要求:1.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准确;2.报备时间要求于施工实施前;     3.未填项划可“/”。

附件2

园区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我单位作以下承诺:

一、开展施工环境安全风险辨识。在临近建筑物、高陡临边(边坡、挡围墙)、地质复杂地段(高填方)、地埋设施复杂和不清楚地段、临近重要设施(防洪、国防、通信、燃气、给水、电力等)等重点区域慎重实施施工作业。

二、开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辨识。涉及施工过程中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倒塌、中毒、积涝、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落实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三、涉及共用(公用)设施设备,主动与当事单位沟通协商,当事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涉及危大工程或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的,主动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监督。

四、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履行签定合同(施工、监理)、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施工方案、督促安全教育培训等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程序。

五、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和使用规范安全防护装备,落实安全措施,不使用禁止性设备和工艺。

六、督促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做到“三不违反”、“四不伤害”。

七、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自检自查;接受相关部门的施工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八、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不污染环境。

九、施工作业完成后,及时向园区管委会和属地政府告知。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组织施工作业,确保零事故。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字):            

承诺日期:            

晋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企业零星小微工程施工报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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