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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11-80012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7-29 16:27
名 称: 上蒜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蒜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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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蒜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蒜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9 16:27 浏览次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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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蒜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蒜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问:此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2019年新修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20205、《中共昆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昆农发〔20211号)及《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6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此办法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问:此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七部分,主要包括办法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审批条件、审批类型、审批流程、职能职责、工作要求。

问:此办法中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什么?

答:《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修建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问:此办法明确了哪些内容?

答:《办法》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基本原则。农村宅基地需遵守集体所有、个人使用;一户一宅、面积限定;规划引领、村级统筹;村民自治、强化监督的基本原则。

《办法》明确了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联系点组长及各村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办法》明确了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条件及不得批准宅基地的情形。

《办法》明确了两种农村宅基地审批类型。

问: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审批流程包括申请、村级审议、公示、镇政府相关机构联合审查、审批备案7个环节。同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程序、审查内容、要点、标准等。

问:宅基地审批相关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答:《办法》要求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做好工作衔接,依法履职,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工作。

问:宅基地审批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宅基地审批所需资料为:村委会审查意见,宗地测绘坐标等。

问:该办法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本办法自2023727日期施行。

上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蒜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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