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昆明市晋宁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制定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进一步加强晋宁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根据《昆明市地下水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水通〔2022〕30号)要求制定。
二、目的意义
全面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建立地下水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调查评价,加强地下水监测,严格管控地下水取水总量和地下水水位,提高地下水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有效防控地下水污染,持续改善地下水水质,实现昆明市晋宁区地下水资源的规范化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是配合市级开展昆明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昆明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报告》编制、《昆明市地下水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昆明市地下水资源规划》修编等工作,进一步摸清地下水资源分布、储量和污染状况,核定地下水超采区,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开展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地下冷水井普查,按照“一点一档”原则组织完成本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住建领域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疏干排水情况普查工作,摸清家底;三是严格地下水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总结、计划及取水许可延续制度,严格执行禁采、限采规定,加大地下水井封填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取用水秩序;四是强化源头控制,实施科学治理和保护,严格公(道)路施工、城市建设及地下工程建设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力防治地下水污染;五是加强地下水检测。
四、涉及范围
全区范围内。
五、关键词诠释
1.地下水水位:是指地下水面相对于基准面的高程。
2.地下水超采区:是指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可开采量,引起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引发生态损害和地质灾害的区域。
六、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
昆明市地下水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分工,结合晋宁区实际,2023年6月9日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方案》。“规划引领,系统治理”部分,我区主要工作任务为配合市级完成相关报告编制、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其余工作任务及分工,充分考虑晋宁区实际,在市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以便于工作落实到位。
七、执行时间
2023年6月9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