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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307-719400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2-17 15:28 废止日期: 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
文号: 晋政办〔2023〕1号 关键字: 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
名 称: 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8 浏览次数: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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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区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9号)相关要求,为确保2024年晋宁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结合晋宁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顺利推进,特成立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松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何建平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韩 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崔庆皓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秉亮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俞 宁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宋学芬  区委编办主任

    王德伦  区财政局局长

    郭绍祥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冬华  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副局长

    李建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 俊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云飞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 强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俊江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赵晓红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段正祥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杨景然  区审计局局长

    陈贵  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局长

    纳树森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永  区司法局局长

    高云燕  区民宗局局长

    陈光辉  区税务局局长

    张宝昆  区统计局局长 

    陈 伟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张 祥  区民政局局长

    杞耀彬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忠  区残联理事长

    任美兰  区妇联主席

    柴家林  团区委书记 

魏 筱  昆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绍春  晋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存红  宝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奥  二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海彬  六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海波  上蒜镇人民政府镇长

    奚志贵  双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普华新  夕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体育局总督学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和文件印发工作主动与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积极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和帮助,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积极搭建合作平台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成员单位、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决策部署情况。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强化统筹,优化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内涵发展,全面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模式现代化、教育管理精细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力2024年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政府保障,优化办学条件。

一是抓好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增长机制,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多措并举筹措发展资金,逐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校舍建设维修、教学设备、校园安全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办学条件达标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安排,逐校做好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促进各校生均面积、功能室数量和面积达标,实现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与辅助用房面积达到4.5平方米和5.8平方米以上;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加快推进晋城二小和昆阳一小分校新建项目,确保两所学校尽快建成并交付使用。

三是抓好装备配置。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补充更换工作,使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四是抓好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互联网+教育”,积极构建中小学数字化教学环境,不断完善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建设,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

一是规范学校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学校布局,实施规范办学。充分利用省级倾斜给晋宁1.5亿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逐年解决昆阳一小、昆阳二小、昆阳三小、昆阳九年一贯制学校、晋城一小等学校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

二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晋城二小和昆阳一小分校项目建设

三是规范资源整合。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落实《昆明市晋宁区新建扩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做好公共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及后续移交资源整合工作,依法依规配齐配足教育基础设施。针对宝峰中学、宝峰一小、晋城二小等学校运动场地严重不足,积极协调并利用学校周边资源,把闲置可利用的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最大化,有效解决学校资源不足等问题。

3.加强师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

一是深化教师队伍管理。建立完善校长选拔、任用、考核和评价使用制度,配齐配强校级领导班子,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稳步推进校长职级制。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把好教师的“入口关”,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岗位培训,深入实施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以“教科研训一体化”发展为主线,积极开展“四名”工程评选活动,建立优秀、名师、骨干、专家等教师专业成长梯次结构,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0.9,专任教师持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是深化“县管校聘”改革。严格执行《昆明市晋宁区教职工“县管校聘”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调配各学校的编制和岗位数量,实现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每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4.加强内涵发展,优化学校管理。

一是全面依法治校。加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依法制定或修订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使章程成为学校依法治校、改革发展的基石。认真落实“双减”政策,积极探索高效课堂,抓牢抓实课后服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逐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二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充分发挥“昆明市晋宁区思政课教师教育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政课建设,改进新形势下的德育工作。强化学校体育工作,拓宽劳动教育渠道,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稳步推进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落实落地。

三是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晋宁区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晋宁区关于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学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良好及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0.15

5.关心关爱学生,优化保障机制。

一是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二是关爱随迁子女。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简化优化入学流程,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三是关爱贫困学生。倡导社会各界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开展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帮扶工作。建立完善资助对象认定、审核、资金保障、资金发放和档案管理等学生资助工作,做到精准资助,全面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所有学校任何一名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是关爱残疾儿童。完善特教体系,发挥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职能,指导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康复工作。健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工作机制,确保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6.加强综合治理,优化教育环境。

  一是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防火、防震、疫情防控等安全演练,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监管力度,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利用各种形式,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执行1530”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公安、市场监管、教体等部门联动机制,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强化教育惩戒和威慑作用,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行为,合力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卫生防疫。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常态落实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1月至20232月底)

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宣传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创建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文件精神,掌握评估标准及要求,摸清晋宁教育发展现状,制定《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对照区级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排出工作路线和推进时间表,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320238月)

  1.真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对照《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31项指标要求,组织全区36所义务教育学校(含校点)开展达标情况分析对比,梳理存在问题,摸清教育现状。

2.及时整改,解决发展短板。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对照本单位履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开展自查自评,总结近三年来本单位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找出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并逐条逐项加以整改。

3.强化督导,提升整改质量。成立晋宁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查组,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成员单位履职情况、31项指标达标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经常性对未完成的整改项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整改工作,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4.建立档案,做到申报工作。按照督导评估要求,建立近三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工作档案资料。涉及到的成员单位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分类汇总,规范整理后形成创建迎评工作档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汇报材料、资料汇编、专题片制作等工作;区创建办做好申报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39月至202312月)

1.20231月至8月,全面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梳理迎评资料,整理规范档案,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市级、省级督导评估迎检准备工作。

2.20239月至10月,迎接省、市级督导评估。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要针对省、市级督导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晋宁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和提升,努力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迎接国家的督导评估。

3.202311月至12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安排,制定迎评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做好迎接国家督导评估组对晋宁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地督导评估准备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20241月)

1.据国家督导评估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开展整改,并向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

2.召开晋宁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经验,肯定成绩,表扬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明确下一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高的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抓好创建的日常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好问题整改。在实施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大班额”、“大校额”、资源配置、教育质量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等实际问题,因地制宜,按照轻重缓急,结合经济发展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相关指标的自评结论和数据真实。

(三)强化督查,落实问责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督查,将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考核范围,完善督导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创建工作的成效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影响此项工作推进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根据责任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责任追究。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熟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义、政策及成果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社会共识。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各单位工作职责

   

     

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区各单位工作职责

为全面落实《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实施方案》,强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2024年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和国家验收,现就各乡街道)政府和各部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助区教育体育局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同步实施;准确掌握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并保证全部依法入学,会同学校做好疑似辍学学生、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调查、教育和帮扶工作,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零障碍上学;维护辖区内学校的治安和安全,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抓好校园外部环境的整治与管理;切实加强学校防溺水、交通、校舍、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负责解决新建、改扩建校舍及运动场馆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及时处理学校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关心、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及时解决教师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困难;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正面宣传,提高辖区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知晓度,确保辖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公众满意度调查中的社会评价、家长评价满意率达到85%以上;督促辖区学校扎实做好创建工作,提供验收前三年的书面材料及相关信息、资料。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二)区发展改革局:编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积极争取教育性项目资金;负责教育项目工程立项审批;提供迎检前三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学校项目建设立项批复等书面材料和资料。

(三)区委编办: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编制标准,核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数,并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师生比例标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办理新进人员和调动人员的编制调整手续;保证各义务教育学校师生比达到省定标准,且结构合理;支持区教育体育局按规定配齐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并满足教学要求;提供全区教师编制方面文件和迎检前三年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四)区教育体育局:拟定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做好创建工作职责分解工作;做好评估认定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负责申报表格的填报和资料的整改归档工作;深入贯彻教育法规,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协助区政府健全督导制度,全面开展督导评价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教师考核制度,认真开展校长、教师培训和交流轮岗工作;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抓好薄弱学校工程建设,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指导和支持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迎检前三年优质均衡创建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五)区财政局: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足额安排教育经费预算,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审核批复教育部门预决算,及时拨付教育经费,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支出评价体系,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规定全额拨付并专款;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经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费使用,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考评,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准确填报均衡创建所需要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计表,提供迎检前三年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书面材料,提供财政对教育投入的相关文件、数据和拨款凭证等资料。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省定标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教师待遇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做好人事制度改革,确保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支持区教育体育局按规定配齐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并满足教学要求;提供迎检前三年教师配备、职称评聘等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七)市公安局晋宁分局: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时打击和处理危害师生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协助区教育体育局完善学校治安网络,提高“三防”建设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协助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打击和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和向学生出售不健康书刊的书店;指导区教育体育局做好学校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安保培训等工作;提供迎检前三年警校共建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八)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校舍危房鉴定,依法依规参与教育工程的规划、设计与管理,加强质量监测,做好备案验收;协助指导校园规划编制,按规定快速办理教育建设项目申报手续和减免有关费用;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规划的技术管理要求,积极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逐步改善教育环境;提供迎检前三年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等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九)区交通运输局:协同公安、教体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师生用车交通秩序;严格审核校车行驶线路;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开展中小学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教学环境等卫生监督;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中小学饮食卫生的监督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依法查处虚假招生广告等不法行为;提供前三年对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的工作报告和整改意见书,对校内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二)区自然资源局:为全区中小学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按规定积极申报、办理教育用地的审批手续和按规定完成划拨供地手续;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三)区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协同公安、教体、市场监管等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加大网吧管理力度,对非法接纳未成年人或超时经营的网吧,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黄色、盗版书刊进校园;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四)区融媒体中心:运用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本知识和评估认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宣传,及时报道均衡创建工作动态、成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区教育体育局的配合下,负责制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宣传片;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五)区审计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的审计监督,及时通报教育审计情况,纠正违反财经法规和其他不合理行为,使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做到合理合法;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六)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配合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各种环境因素进行治理整顿;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七)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饮食摊点的清查力度;提供迎检前三年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八)区司法局:指导区教育体育局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为学校的法治课、法治教育活动提供帮助,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配合学校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十九)区民宗局: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做好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做好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的资助和少数民族优秀学生的奖励工作;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二十)区税务局:依法足额征收两个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将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缴入国库,对教育系统第三产业,依法给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二十一)区统计局: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负责向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提供所需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数据;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二十二)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积极支持、指导学校开展科技活动,及时宣传学生科技发明成果;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二十三)区民政局: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留守儿童,给予生活、学习上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二十四)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科技示范园区,为中小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实验基地;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帮助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改善办学条件;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二十五)区残联:关心残疾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和各种形式的资助;配合相关部门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5%;提供迎检前三年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以及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材料。

(二十六)区妇联:参与制定和实施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开展特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提供迎检前三年关爱留守儿童相关资料以及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材料。

(二十七)团区委: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及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活动;积极对外争取项目,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争取资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提供迎检前三年有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资料。

政策解读:关于《昆明市晋宁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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