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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212-64037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2-06 10:1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抗震,改造,农房

《昆明市晋宁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6 10:10 浏览次数: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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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5日,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昆明市晋宁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为目标,逐步扭转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和《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建通〔2020〕14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1.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2.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和当地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的问题。

  3.聚焦重点,稳步推进。要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坚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建设,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村庄面貌。

  三、涉及范围

  1.补助对象和范围

  经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不达标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愿意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2.得列为改造和补助对象情况

  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以及已列入城改或棚改计划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四、执行标准

  改造后房屋必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云南省既有房屋建筑抗震性能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技术和规范要求,保证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五、主要内容

  1.审批流程

  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村(社区)委会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2.合理选择改造方式

  农房抗震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两种方式为主。各村(社区)委会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村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根据中央和省级农房抗震鉴定与加固相关技术导则为指南,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3.科学有序组织实施

  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改造方式以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为主。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抗震改造方式。

  六、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和技术指导到位,同时要将农房抗震改造与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整治和乡村振兴等相结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按期完成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2.严把质量安全关。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严格按照“五个基本”建设要求(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改造后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应具备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对农房抗震改造进行管理,组织人员到现场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工作。村委会要对农房抗震改造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反建设要求、挤占公共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大对农房抗震改造质量安全巡察和指导监督工作。

  3.加强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工程项目完工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各乡(镇、街道)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按不少于乡(镇、街道)验收合格总数的30%进行抽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本辖区内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及时采录改造农户情况信息,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农房抗震纸质档案和电子台账,实行一户一档。

  4.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贯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建新必须拆旧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建村〔2018〕319号),落实建新必须拆旧的建设要求,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农房抗震改造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根据不同危房情况确定改造方式,严格控制拆除重建后的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坚决防止大拆大建和扩大建房面积,避免农户建房致贫。

  5.严肃工作纪律。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2〕97号)、《昆明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昆明市晋宁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晋住建联〔2018〕3号)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七、关键词诠释

  农房抗震改造:对房屋进行抗震功能的改造,使房屋抗震能力增强。

  “一卡通”账户:即开通银行卡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八、惠民利民举措

  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先验收,后补助,经验收合格后,由区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户均补助1万元左右(具体金额根据当年补助标准确定)。

  九、新旧政策差异

  无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晋宁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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