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5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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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昆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参考《云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昆明区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制定本规程。
二、目标任务
当发生或预计发生水旱灾害事件时,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根据本规程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相关科室和部门,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职责及本规程规定要求,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及抢险技术支撑等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晋宁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行动,提高水旱灾害应急工作效率和水平,保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计六章,内容涵盖总则、编制依据、职责及责任分工、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附则则。
四、涉及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相关科室和部门对晋宁区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五、关键词诠释
无。
六、执行时间
2022年5月3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