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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210-62293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0-27 13:09
名 称: 关于《废止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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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7 13:09 浏览次数: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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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二、目标任务

认真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的修改意见,坚决做到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为加强蔬菜废弃物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2019215日,区政府印发了《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按照程序报市政府备案。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的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对《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196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涉及范围

废止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只要涉及的范围是环保、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对全区蔬菜废弃物的管理。

五、关键词诠释

(一)废止:对与上位法(含规范性文件)不相符合的文件停止使用;

(二)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具有规定性、强制性的公文。

    六、执行时间

       2019722

文件连接:关于废止 《晋宁区蔬菜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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