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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12-48805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30 08:54
名 称: 关于《晋宁工业园区国内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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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宁工业园区国内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0 08:54 浏览次数: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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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宁工业园区国内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晋宁工业园区国内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园区党工委研究同意,于2021年12月22日印发实施。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昆办通〔2018〕36号)、《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晋办发〔2017〕15号)及《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晋办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晋宁工业园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及差旅费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私客公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严格住宿接待标准。接待住宿按照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费住宿标准,原则上必须在协议酒店或者接待单位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食宿,执行《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2022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

严格用餐接待标准。工作餐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宾主会见、工作座谈、会议交流、招商引资等,不摆放水果、糕点。上级领导到园区检查调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接待规定和就餐标准执行。区内党政机关之间、异地同级党政机关之间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人均不得超过80元。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涉及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园区机关各委办局公务接待。本细则所称国内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招商引资工作等国内公务活动的接待。差旅费是指园区各部门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区内区域间)交通费。

五、关键词诠释

本细则所称国内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招商引资工作等国内公务活动的接待。

本细则所称差旅费,是指园区各部门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区内区域间)交通费。

六、执行时间

本细则自20211222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关于公务接待及公务外出工作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http://www.kmjn.gov.cn/c/2021-12-30/5673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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