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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112-47986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10 10:32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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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12-10 10:32 浏览次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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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投诉)问题:昆明市晋宁区湖景路至环湖南路十字路口段未设置限高杆,导致大量渣土车和大货车经过居民区和学校密集路段,产生扬尘、噪声污染。

整改目标:大型车辆沿湖景路、兴安路通行,多为兴安路两侧建设项目的施工车辆(已办理通行证),确实存在扬尘和噪音影响沿途居民区和两所学校的情况,整改减少扬尘、噪声的污染目标。

整改措施:1.利用高清卡口,实施电子抓拍处罚,解决限高架限制货车通行问题。在湖景路和宝塔路与兴安路路口安装2块货车禁止入城标牌,提示货运车辆禁止通行;通过在兴安路与磷都路交叉口路安装的双向高清卡口,对违禁驶入兴安路、湖景路的货车、渣土车实施抓拍查处;同时不定时设置卡点对该路段违禁驶入的大型车辆进行查处,取代限高杆限行措施。  

      2.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办理通行证,解决服务营商环境问题。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对进入城区施工、运输材料、绿化、水电抢修等的货车办理通行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道路通行,引导渣土车和大货车在其他时段进行绕行,进一步降低货车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加强渣土运输车清洁管理,解决产生扬尘污染问题。由区交警大队、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加强对渣土运输车管理,督促货车进行密闭运输,减少渣土车泼洒物,增加洒水频次,清洁道路卫生,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设置禁止货车入城提示牌、安装电子高清卡口,对未取得入城资格违禁驶入的货车进行抓拍查处,清洁道路卫生,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杨志   13888184375

公示说明: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晋宁区磷都路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员及电话:杨志13888184375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晋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 1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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