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对于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管理,改变城镇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镇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晋城镇环境及生活品质,增强广大群众文明素质,高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争创“国家卫生乡镇”。为促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照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结合晋城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及《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评审细则》要求,以提高城镇综合形象和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坚持“党委政府组织、站所(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群众力量,不断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辖区负责、条块结合,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总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周密部署,把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充分融合起来,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共有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55项,三级指标237项,总分1000分,800分以上通过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实抓细创卫生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综合审定,成立了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及12个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组、宣传组、健康教育工作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环境保护工作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组、传染病防治工作组、村(社区)卫生工作组、资金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组)(详见:中共晋城镇委员会 晋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指挥部工作调度会。会议由指挥长主持召开,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参加。听取指挥部办公室及12个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讨论研究和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任务。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原则上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专家暗访前,每半月召开1次。
2.工作推进会。会议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2个工作组组长各自分别主持召开。听取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安排各阶段重点工作。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并结合各阶段时间节点及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督查制度
1.指挥部调研督查。由指挥长带队,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相关部门参加,开展实地调研督查,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导。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原则上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专家暗访前,每半月开展1次。
2.指挥部办公室及12个工作组专项督查。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及12个工作组组长带队,开展现场督查督办,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原则上每周开展1次,并结合各阶段时间节点及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3.督查组包片督查。由各组组长带队,按照督查范围职责分工,对创建工作重大部署及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原则上每周开展1次,并结合各阶段时间节点及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通报制度
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上级督查组及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指挥部办公室及12个工作组在调研和工作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时时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15日— 4月30日)
制订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指标,成立创建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召开动员大会,专题部署创建工作,营造宣传氛围,大张旗鼓、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卫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卫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卫舆论氛围。
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2个工作组及各村(居)委会按照《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评审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及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有序有效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5月1日—5月31日)
一是各工作组、各村(居)委会对照《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评审细则》,根据各自《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的各项指标任务,压实责任主体,加大整治力度,逐条逐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达到标准要求。二是各工作组、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协同配合,同步同责推进工作落实。三是指挥部办公室及12个工作组定期对标对点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四是按照区级、市级要求,指挥部办公室梳理迎检指标点位。五是各职能部门在抓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按照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按要求收集、整理、提供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所需材料。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各工作组按照边整治边自查边整改的原则,加大整治力度,查缺补漏,强化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创建各项指标达国家卫生乡镇标准,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四)迎接考核阶段(2021年7月至10月)
在区爱卫办的指导下,强化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强力推进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的考评验收,获得国家卫生乡镇称号。考核方式为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踏看、民意调查、明察暗访。
(五)长效管理阶段(长期)
根据专家考评组意见建议,各组、各部门在自检自查、整治提升基础上,进一步整改完善,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不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各项指标管理水平,不断巩固完善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是提升城镇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民心工程,全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好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镇上下要把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逐一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定人、任务定量、完成定时,制定任务分解时间倒排表,强化执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承担创建任务的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发扬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优良作风,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职责,要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紧密结合国家卫生乡镇创建要求,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再用力、下真功、见实效。重点针对农贸市场、老旧居民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公路沿线、“七小”行业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四包”不落实、保洁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落实长效措施,切实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号召全镇人民积极参加创建活动,争当卫生城镇的功臣。大力宣传创卫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在加大正面宣传声势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不文明、不卫生、不落实创建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批评,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同时,要积极开展党员、妇女、共青团、站所(部门)包街包路以及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蹲点包片等多项创建活动,使全镇上下形成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人人参与的局面。
(五)保证投入。财政所要结合创建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落实工作及项目经费,确保重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建立机制,严格奖惩。镇政府将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中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各工作组、各村(居)委会、各站所(部门)确定1人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材料收集整理员,按照指挥部办公室及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级通知及要求提供创建所需材料。
附件:1.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具体任务分解(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55项,三级指标237项)
2.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评审细则(试 行)
附件1.晋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具体任务分解(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55项......三级指标23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