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文件》的政策解读
《关于设立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推进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通知》要求。
二、目标任务
开展好晋城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救助保护政策。
三、主要内容
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由晋城镇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民政办、综治信访办、晋城派出所、新街派出所、古滇派出所、晋城司法所、晋城财政所、卫计办、文化站、工青妇办、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化乐卫生院、新街中心卫生院、晋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等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站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工作站会议议定事项和分工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共同做好全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四、涉及范围
全镇各单位、各村(社区)。
五、关键词诠释
“儿童之家”:指依托村(社区)、中小学校及其他设施资源建立,以保护儿童权利和促进儿童发展为宗旨,弥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足,在重点时段向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儿童保护、转介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设施。
六、执行时间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