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依据《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关于推进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全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决定设立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站在晋城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镇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晋城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督促检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向晋城镇人民政府和区级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完成晋城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机构
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由晋城镇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民政办、综治信访办、晋城派出所、新街派出所、古滇派出所、晋城司法所、晋城财政所、卫计办、文化站、工青妇办、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化乐卫生院、新街中心卫生院、晋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书记等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
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相应人员替补。
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下设办公室在镇民政办,办公室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由镇民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
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民政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困境未成年人,民政办要及时给予救助,帮助他们解燃眉之急,度困境之难,解除生存危机;对监护责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讨等未成年人要及时进行救助保护,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与儿童社会保护工作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
文化站、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对我镇未成年人较为集中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寄宿制学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矫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实现心理健康辅导常态化、全覆盖;切实抓好学校关爱活动室建设,配备图书、计算机、通讯等设施。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沟通制度,帮助未成年人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未成年人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切实让学生走进学校、学校走近家庭;及时了解无故旷课未成年人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劝返复学。
派出所:高度重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事)件,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处置应对,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或接报未成年人单独居住生活的,公安机关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办理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卫计办、医疗机构: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健康问题和需求,加强未成年人服务和疾病防治;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的研究,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实施;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力度,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结合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财政所: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救助保护等机构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建设。
工青妇办:加强对未成年人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动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
综治信访办: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时,高度重视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庭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纠纷的发生。
晋城司法所: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加大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社区矫正等管理活动。
各村(社区):依托“儿童之家“开展关爱服务工作,各村(社区)儿童主任全面负责“儿童之家”的管理和维护,,落实关爱服务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也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和完善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工作站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工作站会议各项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站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工作站会议议定事项和分工任务,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作站会议作用,共同做好全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各职能部门于每月15号前,报送《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XX部门XX月工作开展情况》至民政办周霞OA汇总,形成台账资料。
附件1:《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XX部门XX月工作开展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晋城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XX部门XX月工作开展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内容 | 工作进展情况 | 存在的问题 (困难) | 备注 |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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