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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011-340095 主题分类: 2020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25 13:37
名 称: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一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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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一届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25 13:37 浏览次数: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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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一届次会议

4号提案的答复

洪海坤委员: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委员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规范环湖南路与墩子村交叉口鲜花、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环湖南路与兴旺村交叉路口有一个农贸市场和一个花卉交易市场,市场场地小,硬件配套设施不完善(仅属于面积15亩的空场地),同时市场管理方未建立完善的规范管理措施,导致花农直接将在环湖路口进行花卉交易,农产品经营者及购买人员随意停放交通工具等因素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的现象。

二、提案办理情况

1.7月22日起,区城市管理局联合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昆阳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墩子村委会对花卉市场及周边存在的占道交易鲜花、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劝导花农进入市场内进行花卉交易,引导车辆进行规范停放,解决交通拥堵及秩序乱等问题

2.昆阳街道办事处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和上级补助资金,并由墩子村自筹部分资金,对该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相关建设改造的方案正在加紧研究),完善配套设施,规范鲜花、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实现引摊入市。

3.督促墩子村规范市场内的管理,充分利用好场地,尽可能地把前来交易的花农及收购商安排引导好,防止市场内出现拥堵混乱,而市场外却无法进入的情况发生。

4.对墩子小市场门口,东大河河提上摆摊设点、乱停乱放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所有在此路段摆摊设点、越店经营、机动车占用乡村道路的现象得到了规范。

三、下步工作计划

1.由昆阳街道牵头积极与区级部门对接,争取土地利用规划指导及资金支持,提升改造花卉交易市场及墩子小市场,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专业化运营,完善配套设施。

2.督促市场规范化管理,对花农及商贩进行引导管理,按照鲜花的种类,分时段、分地点进行交易,将堵在市场门口及道路上的商贩及花农全部向市场内引导,不允许在市场以外的地方交易。

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配合昆阳街道加大对无序停放车辆、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行为的劝导和整治力度,引摊入市,进一步解决好交易无序,交通拥堵等问题,确保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4.在东大河河堤(墩子小市场门口路段)醒目位置粘贴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永久性禁止标识标志,市场管理方有专人负责引导及制止。

5.督促市场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安排市场保洁人员,加大对市场环境卫生的保洁力度,确保市场及周边的卫生整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晋城管函(2020)11号政协委员第4号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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