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一届四次会议 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政协昆明市晋宁区一届四次会议
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李加凯委员:
您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完成兴安路湖景路口至田心路口人行道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晋宁城区也随之南延北拓,目前兴安路湖景路口至田心路口段周边也变得愈发热闹,有湖景小镇、民益家园、荣博兴隆等居民小区,有水景公园(内有多家单位),有依山郡等在建项目,沿线还有九年一贯制学校、昆一中晋宁学校。兴安路建成通车以来未对湖景路口至田心路口人行道(靠依山郡项目一侧)进行铺设,使得此路段地下管网检查井口高于人行道路面,不便于行人行走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提案办理情况
兴安路自建成通车以来,除湖景路口至田心路口人行道(靠依山郡项目一侧)未铺设外,其余路段人行道均铺设了青石板,并对两侧机非隔离带进行了绿化美化,因湖景路口至田心路口人行道(靠依山郡项目一侧)旁为“和润佳苑”待开发住宅地块,根据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山郡项目规划道路建设及零星地块整合工作会会议纪要》要求,依山郡项目JN-2011-01号、02号、03号、04号、05号五个地块间存在三条规划市政道路(1、2、3号路),其中项目地块西侧位于兴安路有一个市政道路搭接口,道路规划宽度为55米。为避免市政道路搭接及项目建设时对周边人行道、绿化带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同时也为了避免重复投资,故道路建设时未对该路段人行道进行铺设,待依山郡项目全面建成以后,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建议将该项目纳入下一年财政预算,待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该路段人行道青石板铺设工程。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与晋宁金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接,及时跟进依山郡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下一年财政预算;
(二)区城市管理局将认真履行职责,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建设、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为契机,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人行道小板破损、窨井盖缺失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修复或更换,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我区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