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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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镇、宝峰街道办、双河乡、夕阳乡: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非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9〕95号),下达晋宁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在你单位上报项目的基础上,组织扶贫项目专家组开展实地查勘与审定,8月20日区政府批复了《晋宁区2019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晋政复[2019]312号),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内容,资金计划及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按相应程序办理并报区扶贫办备案;请你单位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并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