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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10-11243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10-26 09:58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政府购买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服务,昆明市,晋宁,林业,草原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政府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2026-10-26 09:5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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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食堂餐饮服务,现将购买服务事项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1105,目录名称:餐饮服务)。

二、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机关)。

三、项目概况

负责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食堂职工用餐、公务接待用餐供应。

(一)服务范围:甲方将机关食堂交由乙方管理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食堂餐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早餐、午餐、晚餐、公务接待用餐等制作,餐饮设施设备、场所的维护和餐具的清洁、保管,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

(二)服务标准:非防火期(7月-11月)供应工作日早、中餐;防火期(12月-次年6月)除正常供应工作日早、中餐外,还需供应工作日晚餐、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早、中、晚餐(供应10人量)。

(三)项目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食堂。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2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单位年度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承接主体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相应的资质和服务能力。

(二)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无欠缴税款和社保金的记录。

(三)承接主体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无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餐饮服务符合昆明市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规范、标准和技术细则,并通过主管部门检查。

七、服务期限

一年(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6日到2026年10月30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1份正本)密封后递交(邮寄)至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502)。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承接主体资格材料;2.服务报价;3.服务方案;4.食堂经营服务经验等。

联系电话:0871-67892347。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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