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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10-112215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10-21 11:04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民事诉讼代理服务购买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服务,昆明市,晋宁,林业,草原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民事诉讼代理服务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2026-10-21 11:0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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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为做好民事纠纷案的应诉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1个案件)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因民事纠纷,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被诉至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起诉状》该案标的合计300余万元。为做好应诉工作,现需采购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3万元内。

(二)资金来源:区级预算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法律服务能力,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信用状况良好;

5.参与人员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保密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为区林草局民事纠纷案提供律师代理服务(含一、二审),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征集及提交、出庭应诉、诉讼沟通、法律问题咨询。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到10月2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2份)递交(邮寄)至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302)。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主办律师情况、服务方案、报价(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含服务期内人员、差旅、办公、税费等全部费用)等,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871-67806589。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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