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民事诉讼代理服务购买计划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为做好民事纠纷案的应诉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1个案件)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因民事纠纷,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被诉至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起诉状》该案标的合计300余万元。为做好应诉工作,现需采购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3万元内。
(二)资金来源:区级预算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法律服务能力,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信用状况良好;
5.参与人员须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保密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为区林草局民事纠纷案提供律师代理服务(含一、二审),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收集征集及提交、出庭应诉、诉讼沟通、法律问题咨询。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到10月2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2份)递交(邮寄)至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302)。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主办律师情况、服务方案、报价(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含服务期内人员、差旅、办公、税费等全部费用)等,以上材料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871-67806589。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