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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10-11200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10-13 15:4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昆明市晋宁区 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及评估专项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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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昆明市晋宁区 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及评估专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3 15:4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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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工作需要,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财务审计及资产清查评估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财务审计、资产清查及评估项目

采购单位: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

预算金额:项目经费5万元

二、实施方式

本次专项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独立实施的方式开展,由受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审计准则、资产评估规范及民政行业管理制度,独立开展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账目核对、资产盘点、问题梳理、汇总分析及成果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核查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合规。

三、服务内容

(一)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全面核查2021年7月至2026年12月以来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的年度财务收支、会计核算、成本支出、往来款项、结余资金、债权债务等财务情况。重点核查各级养老运营补贴、护理补贴、建设补贴、特困供养补助资金、疫情及专项扶持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结转结余情况。严格审查服务收费、预收费管理、物资采购、合同支付、票据凭证、报销审批、内控管理执行情况,排查虚列开支、挤占挪用、违规支出、账务不规范等问题,形成专题报告。

(二)国有资产清查、评估与租金价值评估。

1.对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现有房屋设施、养老设备、物资器材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对与评估,摸清资产实际状况与完好程度,形成专题报告。

2.对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开展租金价值评估,形成专题报告。

(三)合同履约核查。核实昆明市晋宁区老年人乐养中心(晋宁区中心敬老院)与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签订协议中,约定82万元投资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四、第三方机构承接资质要求

本次专项工作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实施,资质要求如下:

1.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内;

3.财务审计机构:持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报告由在岗执业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记录。

4.资产清查机构:已完成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配备执业资产评估师,可依法出具合规资产清查成果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评估团队人员资质证明、相关项目经验案例材料、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服务报价单(加盖公章)、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截图。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00前

递交地点:晋宁区民政局综合科

地   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507号

六、评审与结果公示

区民政局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机构的资质、方案合理性、报价适中、实际案例进行综合评审,拟成交结果将在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808159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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