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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10-11197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10-12 16:30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晋宁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遴选培训机构比选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农业农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训机构,比选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晋宁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遴选培训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2 16:3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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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依据《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规范》(晋农党〔2026〕4号)和《农业农村部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函综[2025]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公开遴选社会培训机构,负责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采购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训。

(三)方式:竞争性比选。

(四)预算金额:460000元,培训机构超过预算金额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内容

1. 培训目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100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2. 开班计划:包括培育主题、课程、学时、培育对象、培育形式、师资、教材、经费支出计划、预期效果等全过程内容。

3. 课程设置: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大类,每班不少于40学时(不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45分钟,每天不超8学时)。

4. 班级管理: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学习纪律、学习考核制度,做好学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5. 考核颁证:学习结束后,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开展考核,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和实操成绩构成,对考核成绩合格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六)质量要求:项目完成后,开展学员满意度测评,参与评价学员比例不低于90%,农民学员对培训教师、培训机构、培训班组织、培训效果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同时按要求完成培训档案台账。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八)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录入全国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近年来无不良记录;有专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优先选用承担过类似培训且评价优的机构。

(九)公示期:2026年10 月 12日至 10月16 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十)评审办法:综合评比法,具体比选方案及相关要求另行制定。

二、 参与项目方式及途径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培训机构,请于2026年 10月 19日09:00至2026年10 月 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二楼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登记有关信息。培训机构应当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三、 本采购项目发布公告媒介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栏。

四、 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及地址: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171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翠芬,13577054707


                                                                                     昆明市晋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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