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年9月29日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41次会议上
昆明市晋宁区审计局 杨景然
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对202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努力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8月30日,晋宁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2项、共查出问题161个,问题金额7,342.80万元,其中:违规资金832.3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6,510.4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41条,发出审计决定5个,移送纪委监委和主管部门问题线索15条。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25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晋宁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两重两新、罚没收入事项及“三保”政策执行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2025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专户结余结转2年以上资金46.47万元未及时上缴区国库。二是应收未收(未到账)罚没收入605.31万元。三是未将非税收入23.34万元上缴区国库。四是2024年末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176.17万元未纳入2025年单位预算。五是无预算由财政资金垫付应由企业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支出3,981.11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将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1.10万元按照规定上缴区国库。二是2021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工后长期未办理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三是2025年实施的昆明市晋宁区麻大山林下经济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为规避招标以直接委托方式分2次签订施工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销售合同定金14.10万元及黄精种苗销售款29.61万元;未将专项债券资金77.85万元形成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占用专项债券资金7.62万元支付给水零星维修项目工程款;将专项债券资金1.04万元用于经常性支出。
“两重”建设和“两新”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学校改扩建项目,工程承包人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涉及金额282.91万元。二是学校改扩建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核不严,未按合同约定扣回见证取样检测费12.6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财政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非政府采购询价表无询价小组成员签字;二是出差在前、申请审批在后。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教体局直属23所学校(幼儿园)食堂等经营场所2022—2024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未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员制度;实际就餐人次与申报就餐人次不一致;未严格对食堂物资出入库进行管理等问题。二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学校未及时结算清退学生伙食费;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食堂为学校支付代办伙食费;由教师、家委、食堂人员收取伙食费;部分教职工陪餐未缴纳餐费;教职工早餐挤占学生伙食费及营养膳食补助;支付无验收未供货的食材款;未及时收回重复支付供应商货款;多收取学生伙食费;未据实收取学生晚餐伙食费等问题。三是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学校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未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四是人员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未及时办理;未按标准配齐食堂从业人员等问题。五是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学校未严格履行粮油采购查验职责;食堂供应商提供的部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规;未向供应商索取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缺失;未严格执行粮油抽样封存程序;食堂留样不足48小时等问题。
四、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晋宁区2020-2024年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3个,其中:公租房欠收租金110户共计36.8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违规发放公租房补贴0.21万元。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问题7个,其中:未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数量728套;公租房住房补贴协议到期后未重新签订;公租房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公租房应清退未清退;未及时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维修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保障性住房存在违规出借、转租行为;优抚对象未及时得到住房保障。三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1个,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和1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多计工程价款方面的问题12个,共计452.21万元。二是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的问题12个,其中:2个项目未进行施工图设计;3个项目建设规模、内容较大变更但未按规定报批;2个项目设计变更审批与项目初验程序倒置。三是招投标执行方面的问题6个,其中:2个项目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2个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担保形式及缴纳金额不符合规定。四是合同签订、解除及履行方面的问题9个,其中:3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履约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合计18.56万元;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职、签证不实、造成多计工程价款58.92万元。五是管理单位管理方面的问题6个,其中:2个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导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大幅缩减。2个项目竣工后区级验收滞后。1个项目管理不到位造成建设投资损失68.9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暂付款项全流程管控,健全暂付资金审批、跟踪清理、到期回收机制,定期开展暂付款清理盘活,严控新增财政暂付款,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二)加大非税收入征管监督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台账,严格执行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相关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非税收入,杜绝截留、坐收坐支,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
(三)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全链条控制与监督管理,做实做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督促各预算单位完整编报预算收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所有支出严格在批复预算范围内执行,规范资金拨付、支出及会计核算填报,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对“两重”建设和“两新”行动政策落实的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督促责任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单位内控管理,防范项目资金管控风险。
(五)强化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监督检查,推动项目全过程规范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