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方刘利、李永祥)
发布时间:2026-10-0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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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方刘利、李永祥将坐落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东凤路磷都花园小区15幢06号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号为:云(2022)晋宁区不动产权第0004777号,专有建筑面积:69.27㎡,分摊建筑面积:2.32㎡。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方刘利、李永祥
2026年10月8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