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已经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相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听证报告起草单位联系。
附件: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在报区司法局同意的前提下,我局于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召开了《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三)13:30
会议地点: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十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42名。包括听证委员3名,决策发言人1名、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代表29名,听证旁听人5人、听证记录人2人。
(一)听证主持人(1人)
李斌(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二)听证委员(3人)
李斌(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杨婷(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志阳(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决策发言人(1人)
杨宁(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四)听证监察人(2人)
杨首芹(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晋宁区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
郑荣祥(晋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记录人(2人)
李 涵(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陈柱佑(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29人)
魏 华(晋宁区人大环城委副主任)
李宗润(晋宁区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
李学锋(晋宁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敏(晋宁区古滇管委会城建局局长)
陈朝霞(晋宁区财政局副科长)
宋艳雄(晋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张忠生(晋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科长)
周熙贤(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静宁(晋宁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张仙明(晋宁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吉永庆(晋宁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王 涛(晋宁区审计局副局长)
刘 烨(晋宁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刁子龙(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洪云(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周川博(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 鹏(晋宁区六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肖林谕(晋宁区二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皇甫文锦(晋宁区上蒜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舒凯(晋宁区双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晓萍(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胡文龙(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凤踪村村民代表)
冯金顺(晋宁区晋城街道办草村村民代表)
李春富(晋宁区宝峰街道办小河口村村民代表)
李艳艳(晋宁区六街镇六街村村民代表)
李玉斌(晋宁区二街镇锁溪渡村村民代表)
赵文忠(晋宁区上蒜镇鲁纳村村民代表)
张 艳(晋宁区双河彝族乡老江河村村民代表)
普永学(晋宁区夕阳彝族乡人民政府绿溪村村民代表)
(七)旁听人员(5人)
朱红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文雄(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科长)
朱 亚(晋宁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郑富友(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监测与确权科科长)
王 杰(昆明市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整理科科长)
李 强(晋宁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四、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代表从不同方面对《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进行了审查,29名代表一致同意《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并对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价格测算部分提出加强与核算依据。
五、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工作背景与制订依据、主要内容、目的与意义等相关方面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六、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包括对拟作出决策的赞同意见、反对意见、其他意见及其主要理由作出客观归纳和总结
此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对《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这一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
七、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1.听证代表认为测算成果内容全面,符合晋宁发展实际,一致同意《昆明市晋宁区2026年公示地价测算成果(草案)》。
2.关于《草案》中涉及对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价格测算部分提出加强与核算依据,作认真核实修改,进行完善。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