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昆明市晋宁区卓群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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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规〔2025〕1号)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办学许可证到期后,举办者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审批机关可在有效期届满60个工作日后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昆明市晋宁区卓群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0001074000013号)于2025年9月15日到期,在其办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换证申请,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依法对该校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昆明市晋宁区卓群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正式注销,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学校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原办学许可证及印章自动作废。对未经许可继续违法办学的,将依法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