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交通运输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维护辖区交通运输市场正常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区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在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以及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闹事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二)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建设施工过程中煽动闹事、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三)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垄断工程材料、设备供应;长期非法把持、控制公路管养领域实际施工的涉黑涉恶势力。
(四)通过现代化通讯平台搭建人数众多、层级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从事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或长期盘踞在景区、车站等区域从事非法营运,恶意议价、滋客、扰客,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五)组织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聚众恶意在治超站冲卡闯卡逃避检查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六)在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中欺行霸市、暴力胁迫、强迫交易等,严重侵害承租人合法权益、扰乱租赁市场环境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七)不通过正规途径合法合理反映诉求,而是组织恶意缠访、闹访、罢工、罢运、停业、堵门、堵路,甚至围攻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等不正当途径和违法手段反映诉求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八)为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底。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
1.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2.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0871—67898188。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来信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350号,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五楼办公室。
四、相关说明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我局将对收到的所有线索逐一登记、分类核查、闭环处置,对查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深挖彻查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成果。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铲除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共建平安、法治、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