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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9-11160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6 15:27
名 称: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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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15:2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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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630

二、征集范围

(一)劳务碰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讨薪为名聚众围堵项目部、堵大门、现场吵闹、言语威胁、发布制造舆情等方式逼迫企业支付高额退场补偿费、误工费、交通费、人工费或工程尾款;劳动者频繁“闪辞”,刻意利用企业管理漏洞、制造劳务纠纷,事后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聚众闹事、软暴力胁迫等方式索要高额赔偿、退场费、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超额利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滥用劳动法规制造劳务纠纷,谋求超额经济补偿的牟利行为。

(二)扰乱用工秩序:在招工派遣、劳务分包、工程用工等环节,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滋扰、排挤打压等手段,垄断区域用工资源,强揽工程,强迫企业、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用工、薪资条件,扰乱用工市场秩序。

(三)强迫劳动:以暴力、胁迫、采用殴打、胁迫、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教唆协助恶意牟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教唆、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规避法律规定,策划恶意维权,通过索赔款项分成等方式共同非法获利。

(五)其他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渠道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871-67894875

来信、来访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路627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41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

举报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7:00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或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所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物证、录音录像等)。

(二)举报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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