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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9-11148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0 11:4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6年第三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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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6年第三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09-10 11:4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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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6年第三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为持续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执行基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在总结第二季度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于2026年第三季度重点围绕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开展历史项目“回头看”等方面,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走深走实。现将本季度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完善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及工作流程:

本季度,我局立足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进一步压实“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工作责任,结合分局业务职能,制定完善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强化闭环管理,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法规科室牵头、业务科室协同、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的分工体系。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审查工作格局。

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政策措施起草、内部初审、复核研判、台账登记、归档留存全流程步骤。文件、项目起草阶段,起草科室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项标准开展自我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完成初审后提交综合科室开展复核,对存在风险点的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经复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发文、报批、实施程序;所有审查材料、审查表统一归集归档,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政策措施及历史项目重新自查情况

本季度,围绕我局今年以来6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业务项目开展专项自查,重点检视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变相指定交易主体、排斥限制部分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等问题。经全面梳理核验,所有相关项目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项目设定条件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严格落实新增政策源头管控,2026年第三季度,我局未出台、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行政审批、招投标项目中,未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无新增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增量文件,严守增量政策合规底线,未出现行政性垄断、设置市场壁垒等违规情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抓好制度落地执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单位内部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坚持存量定期清理、增量必审必查,常态化开展政策文件、历史项目复核自查,及时排查化解公平竞争风险隐患。

二是持续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风险识别和审查处置能力。

三是持续规范台账档案管理。做好各类审查资料、自查记录归档,做到工作全程留痕。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监督,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持续优化晋宁区生态环境领域绿色营商环境,为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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