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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9-11147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09 15:15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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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总结

发布时间:2026-09-09 15:1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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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坚持多措并举,健全审查机制,强化清理审查,严把政策出台关口,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将2026年第三季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0] 73号)及《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云竞争审办发[2020] 7号)等文件要求,局内各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晋税发〔2019〕96号)规定,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在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审查中落实落细。在起草、制发文件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按规定流程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并对存量且有效政策持续开展清理工作。

二、本单位自查清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开展了对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的清理和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2026年第三季度无新增文件政策,自查中未发现存量文件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和指定交易的内容。

三、工作亮点

暂无。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持续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附件1: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统计表

附件2:2026年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机制数据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晋宁区税务局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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