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2026年8月25日)——新友连锁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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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26年8月19日受理申请人李娜诉新友连锁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晋劳人仲字〔2026〕145号),新友连锁管理(云南)有限公司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峰村委会晋宁工业园区宝峰基地晋宁国际花卉综合物流中心5幢)。经我院核实,该注册地点并未发现你公司办公场所或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也无你公司任何痕迹,你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无法确定,且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本院无法采取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2022年修正)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本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的10日内。
本院定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昆明市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郑和路627号昆明市晋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401室,联系电话:0871-6789469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