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鹤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赵声贵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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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鹤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7月31日依法对赵声贵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认定决定,由于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530192202600128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