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马艺芬
发布时间:2026-08-1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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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李树华、马艺芬将坐落于晋宁县昆阳镇郑和东路地矿局宿舍4幢3单元3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遗失,房权证号为:2012019504号,建筑面积为:94.67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树华、马艺芬
2026 年8月17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