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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0531-202608-11069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8-03 10:37
名 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四小学)
文号: 关键字: 声明,昆明市,晋宁,产权证,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26-08-03 10:3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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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四小学将坐落于古城恢厂的不动产权证(土地证)遗失,证书号为:晋国(1996)字第129号土地用途:教育用地,宗地面积:5272平方米。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昆明市晋宁区昆阳第四小学

    2026年7月27日

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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